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确定我省第一批廉租住房收购项目共10个,并由省财政补助资金八千多万元。
我省确定的第一批10个廉租住房收购项目,共涉及住房1149套,59328平方米。项目包括西宁市城北区廉租房建设项目、海东地区平安县青棉小区收购项目和循化撒拉族自治县2009年廉租房建设项目、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原化工厂住宅楼收购项目和原人行住宅楼收购项目及2009年廉租房建设项目、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2009年廉租房建设项目两处、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2009年廉租房建设项目及果洛藏族自治州本级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在确定第一批廉租住房收购项目后,将开始筛选第二批廉租住房收购项目。
为加快城镇廉租房收购步伐,促进各地区加大对城镇廉租房建设的投入力度,日前,省财政厅已下达第一批廉租住房收购项目补助资金,此次,省财政按照收购总价的70%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共计8006.4万元。
据悉,此次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所在县。省财政厅要求项目所在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廉租住房有关优惠政策,加快项目收购后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使城镇低收入家庭尽快入住。 (作者:张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