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全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湟源县正式启动。湟源县大华乡大华村的陈万明等四位农民,高兴地从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总经理博科手中接过一张保期一年的小额保险保单。他开心地告诉记者,没想到只交了90元钱,就能获得一张保险金额5万元的保单,真是一件能解决我们实际问题的好事。
副省长高云龙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我省作为国家确定的第一批试点省份,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保险公司机构分布情况,确定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在平安、互助、民和、乐都、湟中、湟源、大通、贵德、共和、格尔木、都兰11个县市先期试点推行。据了解,此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产品,保险金额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年交保费在50—100元之间;保险期间在1到5年之间;条款简单明了,核保理赔手续简便,主要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销售。这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低收入农牧民保险保障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服务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人身保险,是一项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又极富挑战性的项目,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为此,副省长高云龙特别要求保险监管部门,根据相关安排认真组织试点,引导试点公司在创新经营模式、降低经营成本、扩大承保规模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的沟通协调,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寻求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为小额保险试点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组织试点过程中要坚持维护低收入群体的根本利益,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管,防范强制保险和误导、理赔拖延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他同时对所涉及到的试点地区各级政府以及扶贫、财政、农牧、银行监管、税务、工商及新闻宣传等部门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