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的化隆永盛碳化硅有限公司擅自恢复生产的问题,青海省环保部门近日对其进行了现场督办,责令其停产关闭。
化隆永盛碳化硅有限公司于1988年建成投产,2002年破产,2005年又重新组建恢复生产。自组建和恢复生产以来,这家公司一直未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原料场和成品场无任何降尘、防尘措施,生产设备极其简陋,烟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
此事引起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并于2008年9月对化隆永盛碳化硅有限公司进行了挂牌督办。青海省环保局和海东行署认真落实挂牌督办措施,对企业部分设施进行拆除,使其停产关闭。
今年年初,这家公司又擅自恢复生产。为确保督办措施落到实处,日前,青海省环境执法人员来到这家企业,对公司管理人员再次进行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依法责令化隆永盛碳化硅有限公司当即拆除了两台变压器的整流柜、铜板和10台冶炼炉的电缆线,这家公司被彻底关闭。
据了解,青海省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对企业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和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察,对环境违法行为和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公开曝光、严肃查处。 (作者:夏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