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2日是第十九届“世界水日”,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也在这一天拉开帷幕。联合国确定“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城市用水:应对都市化挑战”。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
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了“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村农业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省委省政府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今年一号文件中确立了加快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牧业和农牧区发展基础的部署。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出台必将对加速推进青海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实现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我省地处三江源头,孕育了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是我国主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在全国具有独一无二的生态战略地位。但是就全省而言,水资源并不丰富,全省水资源总量只有629.3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2.2%,境内每平方公里国土面积平均水资源仅为8.8万立方米,只有全国平均值的1/3,水资源短缺一直是制约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我省水资源的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决定了“缺水”仍是我省基本省情水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滞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仍是我省必须长期面对的严峻挑战,尤其在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防洪要求不断提高,用水需求持续增长,排污压力日益增大,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工作越来越繁重,加快扭转农牧业“靠天吃饭”局面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因此,严格管理水资源,努力夯实水利基础,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全省“四个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好风凭借力,快马更加鞭。乘着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东风,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利部门将紧紧围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努力建成与“四区两带一线”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相适应的水利基础设施,逐步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缓解资源性缺水状况,着力解决农牧区人畜饮水安全问题、重点城镇综合防洪减灾任务,使重点项目区水土流失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不断增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提高全省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着力推进我省“四个发展”。
夯实水利发展基础,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水资源保障
加快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调控能力。着重推进“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石头峡水利枢纽、湟水北干一期、二期工程。抓紧抓好黄河沿岸水利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公伯峡、李家峡水库灌溉工程、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启动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水利保障工程,全力推进松多、文祖口、大华水库早日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继续抓好扎毛水库建设,开工建设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日干水库、卡加水库,加快推进哇沿、夕昌等水库前期工作。
加快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步伐。全力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加快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设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继续开展小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加快小水电开发步伐。启动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稳步推进以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工程、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为重点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一步抓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预防保护工程和祁连山地区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加快青海湖流域、海南州塔拉滩等生态恶化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防洪体系工程建设,着力构建重要城镇防洪体系,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用水
大力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做好《青海省“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拓展节水区域和范围。继续做好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业、工业、生活、生产的节水项目。认真做好海西地区、西宁及东部城市群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工作。
切实加强水资源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大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三江源、环青海湖、柴达木盆地、祁连山水源区等重点区域水资源保护力度,推进湟水、南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海西州、海南州、果洛州等州府所在地以及西宁三县及东部城市群、格尔木市、尖扎县、河南县城镇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水源地保护立法进程,适时开展祁连山地区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源涵养工作。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实施地下水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格尔木市水资源实时监控项目,启动西宁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坚持依法治水,维护全省良好的水事秩序
大力推进依法治水工作。依法治水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水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水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涉水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规范全省的水事秩序;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水法规宣传,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增强全民水法制观念,为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推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青海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实施方案》和《青海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费保障方案》,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适时启动湟水流域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完善区域水权制度,试点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与考核制。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积极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落实省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省、州(地、市)、县三级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水权制度建设步伐,启动湟水流域水权制度建设。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水资源费的经费支撑和政策导向作用,形成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作者:省水利厅厅长 曹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