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印发了《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特大镇可赋予县级权限等,其中对佛山在建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公务员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提出“要迈出更大步伐”的要求。
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决算要在媒体上公开
简政强镇怎么走?法定的上级责任不能转给镇级、不得向镇级下达不合理税收指标、特大镇可赋予县级权限、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决算要在媒体上公开……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指导意见》),要求于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去年11月,南海狮山镇、顺德容桂街道在全省率先同步启动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改革涉及享有县级权限摆脱“小马拉大车”、先行先试“聘任制”公务员、“政社分开”延伸政府服务职能至村居等等。
随着试点成效呈现以及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求,上个月,佛山出台实施意见,提出除南海区狮山镇、顺德区容桂街道两个试点外,全市其余31个镇街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简政强镇事权改革,9月底前完成,较省年底基本完成改革的要求提前三个月。然而,具体操作至今仍未公布。
为佛山“快干”排除顾虑
《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深化镇级扩权锁定方向,更为佛山“快干”排除顾虑。
其对佛山还特别要求,即在继续贯彻落实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镇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村(含社区,下同)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另外,其还明确指出,在继续推进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南海区狮山镇和东莞市塘厦镇、石龙镇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编办发〔2010〕50号文要求,确定上述四镇和增城市新塘镇、东莞市长安镇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记者留意到,由于《佛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上月已公布,较《指导意见》,一些规定如今得到省更明晰的要求,在改革操作过程中措施被进一步规范。比如对特大镇行政编制配备可参照“不超过85名”的标准;再如,加快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度,推进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预决算在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