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不惧地方法规拟建高架桥跨越国家级森林植物园
法律的“诺亚方舟”挡不住城建巨浪?

▲主体工程计划图,标有“跨植物园节点”字样。
▲鹅毛大雪仍然未阻挡住“高飘”高架桥工程进展的“脚步”。 郭毅摄
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哈尔滨市决定建设高架桥跨越由《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保护条例》保护的森林植物园。
4月13日,哈尔滨市发出大雪红色预警。大雪中,哈尔滨“高飘”大跨度跨越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的高架桥工程仍在紧张施工中。当地官员称,这是“以路带绿,交通与环境兼顾并重的发展之举,将保护植物园整体性”。
然而,此举却引起了黑龙江省内外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有人惊呼:“天然的‘都市绿肺’即将‘废’了!”更有不少社会群众强烈呼吁“保护哈尔滨的‘天然氧吧’”。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始建于1958年,1992年经国家林业部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园内建有15个植物专类园区,引种、保存、保护植物1500余种,是我国被国际植物园组织列入具有国际植物园使命的10个植物园之一,也是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基地、东北地区珍稀植物保护基地,同时还是我国目前唯一地处大城市市区的国家级森林植物园。
为了保护这个“城市绿洲”,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保护条例》,其中第11条规定“不得在植物园内新建城市公用设施”。
据此,黑龙江省林业厅对城市拓路方案坚持意见:或地下隧道通过,或绕行通过省森林植物园,或缓建。
然而,法律的“诺亚方舟”似乎没能挡住城建的巨浪。
一桥飞跃南北
直接危及3660棵珍稀濒危植物
“哈尔滨建设高架桥穿越植物园要慎重!”王文采、蒋有绪、匡廷云、洪德元、金鉴明5名分别来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闻讯后深感担忧,联名呼吁:我国最具有代表性的东北寒温带森林植物园保存着多种珍稀濒危植物,一旦遭到破坏是不可修复的,而植物园内建设高架桥势必破坏植物园的整体功能。市政公益工程可供选择的线路应该不止一条。即使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也必须保护好植物园,这是对历史负责。
“未经专家论证,野蛮施工,哈尔滨有关领导应出面坚决制止。”中国科学院院士、植物分类学家王文采说。
“高架桥横跨植物园,50年之后将是哈尔滨市政建设的一个最大败笔!”东北林业大学生态教研室一位教授忧心忡忡地说,显而易见,桥上穿梭的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将覆盖植物园珍稀濒危植物;汽车的轰鸣声将淹没鸟鸣声;司乘人员和行人随手丢弃的烟头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植物园的珍稀濒危植物、小动物们将面临“祸从天降”的风险。
一桥飞架植物园南北,将直接危害5类1686株国家三级保护植物,涉及红松、樟子松、水曲柳等29种3660棵珍稀濒危树种;直接危及红瑞木、接骨木、金银忍冬等灌木树种3382株。据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总工程师李长海介绍,植物园内有3棵兴安松,是他1985年运用克隆技术从内蒙古自治区嫁接引进的国家濒危保护植物。而我国自然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兴安松目前也仅存4棵,是濒临灭绝的珍稀物种,其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