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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贺林:重温邓小平社会主义优越性理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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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论述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最明显标志是生产力发展。只有人人都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达到共同富裕,才能够更好地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关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论述,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在邓小平文选,特别是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所收录的多篇重要文献中都涉及了这个重要问题,作出了深刻的论述。在改革开放之初,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问题曾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系到解放思想、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关系到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30年以后的今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之初,面对着十年文革极左路线所造成的严峻局面,面对着多年以来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的迷误,怎样认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一度成为摆在干部群众面前的突出问题。长期以来“左”的思想影响,特别是四人帮所散布的极左观点,亟待加以清除。在改革开放之初,肃清在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问题上的“左”的东西,对于解放思想、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曾经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时,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需要从理论上深刻阐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问题。

  邓小平指出,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首先要真正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他旗帜鲜明地指出,贫穷的社会主义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只有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才有优越性,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他为人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没有优越性可言,因为那根本就不是社会主义;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是富裕的社会主义,必须是经济发展快、人民生活好、国家强盛的社会主义,只有这样的社会主义才真正具有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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