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公务员法颁布5年来,中国公务员培训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目标,培训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应对突发事件、学习创新能力等有很大提升。
首先,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培训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公务员法将培训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依法培训、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明确了公务员培训的类型、方式及培训保障、管理和纪律监督等,提高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不经培训不提拔”等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各项规定逐步落到实处,培训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其次,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培训为中心工作服务的作用不断增强。
为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战略,国家公务员局等有关部门5年来举办对口培训班146期,培训骨干公务员近8000余人次,有力地促进了西部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国600多万公务员参加公务员法轮训,促进了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最后,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四类培训力度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