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正文
 
最高法:横穿铁路受伤最高可获赔80%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昨天(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横向穿越未封闭的铁路线路时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若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最高可获赔损失的80%。

    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横向穿越未封闭的铁路线路,或者翻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 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如铁路运输 企业未充分履行安防、警示等义务,铁路运输企业应在损失的20%—80%间赔偿。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防、警示等义务,铁路运输企业应在损失的 10%-20%间赔偿受害人。如受害人不听从值守人员劝阻或无视禁行警示信号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或在铁路线路上坐卧等,造成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已 充分履行安防、警示等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能举证证明当事人故意卧轨、碰撞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可免责。

    司法解释还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解释规定,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有过错的,受害者最低获赔50%。如受害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低可获赔40%。

    另外,车外第三人投掷石块等击打列车造成车内旅客人身损害,受害者可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先予赔偿。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从全国两会“热词”观察中国未来发展新境界
下一篇:“政府全裸第一例”能否推倒多米诺骨牌
点击排行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重要通知]省经委关于开展2009年青海省银河培训的
[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最新更新
[经济动态]谁能让央企退出房地产
[经济动态]加息,周小川做不了主 
[经济动态]据传谷歌大客户接到通知 谷歌将退出中国
[经济动态]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京津冀是优势互补而
[经济动态]机构唱多澄星增发 押宝新能源概念
[经济动态]上海医药整体上市完成 “股权激励”成看
[经济动态]王健林:土地获取方式造就了房价居高不
[经济动态]银监会严控信贷见效 企业贷款再次吃紧
[经济动态]发改委:为低碳降温 警告不可一哄而上
[经济动态]150个楼盘调查:北大教授探知的楼市真相
[经济动态]如何稳定汇率 才能弱化人民币升值预期
[创业信息]贵阳建成5个创业基地 企业可享受各种扶
[创业信息]韩国金融公司在招聘职员时要求应聘者承
[创业信息]劳模评选降低户籍门槛 在京工作满3年者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