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青海民族地区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落后走向进步,实现了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深刻变革和跨越发展;展望未来发展,前景更加美好。
回眸青海民族地区60年跨越发展成就巨大
1、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1949年以前,青海基本处于带有原始社会残余色彩的封建农奴制社会阶段,社会发育程度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缓慢,现代工业一片空白,基础设施更为落后,农村牧区处于自然经济状态。新中国成立后,青海民族地区通过土地改革、“三大改造”、民主改革,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由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共同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开启了走向现代社会的历史进程。特别是广大藏族聚居区从封建农奴制一跃过渡为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0年,更是保障了全省6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行使自治权,维护了各民族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的特殊权益,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历史性的跨越发展。
2、经济体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重大变革。6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不断增强其国民经济综合实力。青海同全国其他民族地区一样,积极推动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社会结构大大改善,经济建设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特别是民族经济经历了从封建地主占有制到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系列变革,逐步建立了新的经济体制框架。农牧业经济从传统单一的生产经营方式走向多元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工业经济在调整优化结构中稳步发展,以优势矿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民族手工业、藏医药业为支柱的特色工业生产体系初步形成,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
3、人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跨越。“小康”生活是千百年来人们始终追求的梦想,但在解放前,青海民族地区经济落后,民不聊生,温饱不足。解放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正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一直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促进民族地区交通通讯、学校教育、医疗卫生、安全保障及其他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满足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和文化方面的需求。资料表明,2008年,青海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94元,比1981年增长了27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61元,比1981年增长了15倍。可以说,民生工程建设有力地推动城乡居民生活从生存型向发展型生活转变,实现了从温饱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4、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的根本转变。青海民族地区生态地位特殊而重要,其生态保护建设事业借助于国家政策支持,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局部到整体的发展历程,也经历了从被动到主动、从盲目到科学的历史转变。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和《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等一系列重大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全面实施,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科学治理成效显著。监测数据表明,青海湖湖泊面积由2002年的4215.1平方公里扩大到2007年的4272.7平方公里。近年来,为保护好建设好“中华水塔”,我省主动对三江源地区采取“不开采、不考核GDP”方针,区域可持续发展后劲大大增强。无疑,从破坏生态到保护生态,从政策要求到自觉行动的角色转变,为加快生态立省战略实施,促进生态保护事业上的新跨越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展望青海民族地区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前景广阔
1、用科学发展观开启青海科学发展的新思路,为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注入持续的发展动力。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上强调指出: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点的科学发展模式,着力推动跨越发展。这是全面分析青海的发展实际和全国的发展态势后做出的战略选择,对于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新的形势下,省委、省政府结合各地区发展实际,不断探索发挥后发优势推动跨越式发展的新模式,创造和利用一切条件加快发展的思路更加明确、举措更加到位。显然,民族地区实施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基本成熟。只要我们乘势而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努力探求具有民族地区特点的科学发展之路,就一定能够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2、国家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力量。实践证明,民族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外部力量的强力推动,离不开国家特殊政策的有力支持。事实上,党和政府为助力我省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藏族聚居区跨越发展勾画了战略蓝图,提供了强大支撑力量。这项从国家层面提出的支持政策,既包括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目标任务,也包括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规划。如果我们把国家优惠政策与地区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发展潜力,使若干重大项目规划得以顺利实施,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前景将十分看好。
3、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为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改革开放更加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加快,为民族地区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扩大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拓展了广阔空间;农牧区改革稳步推进,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消除。尤其农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草场流转机制正在建立和完善,为农牧经济跨越发展注入了生机与动力;我国目前保增长、扩内需对资源的需求增大,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方式也在形成,为资源富集的民族地区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后来居上带来新的契机;发展特色经济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循环经济特色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培育和发展绿色产业显示出极好前景;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必将促进生态建设上的区域平等、民族平等。在未来的发展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实现区域经济上的跨越发展势在必行。
4、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伴随着共和国前进的脚步,我省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同时,加强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使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更加具体化,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其巨大优越性,必将在新的征程上引领各族人民奔向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