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者只有告别“市容本位主义”,充分尊重每个群体的权利与尊严,城市才会让生活更美好
广州城管部门出台措施,有条件放开部分区域供流动商贩沿街摆卖。此事引起舆论普遍关注,被认为是城市管理水平的一次提升。
然而,细读之下却发现,新规实际上是为那些被称为“走鬼”的流动商贩划出“禁摆区”,几乎覆盖了这座城市所有的繁华商区,连此前很多“走鬼”们自然形成的旺地,也列入“禁摆”。没做限制的,只是“一些平日也有流动商贩出没的次干道”。
建立在权利与价值层面的褒扬,真正落地之时,却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所谓的“放开”,实际是又一次城市管理与流动商贩之间的博弈。当“走鬼”没有变成“坐商”,当流动商贩没有在新规中真正获利,就难免背离“开放与人文”的旗号,也影响到权力机关的公信力。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广州对流动商贩实行划地经营的行为,本身也包含着善意。比如,广州城管委此前表示,这样的做法是为避免流动商贩与其他商户恶意竞争,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些诉求显然都有其正当性,但这一切的前提,都应该建立在既不损害“走鬼”们的生存与利益又有利于市民生活的前提之下。而现在“禁摆区”过度挤占“走鬼”赖以生存的现实空间,无疑是一种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