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我省300多家医院向社会公示药品的实际进价、实际售价
“公示药品进价”在全国开了先河,患者可上网免费查询、价比三家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药品价格向来是“雾里看花”,同一种药品,医院和药店之间价格悬殊,甚至医院与医院之间也有很大的价格差。
“都是华东制药厂生产的‘环孢素—新赛斯平’、‘进口嘌呤—依木兰’,按我的月服药剂量计算,在医院买要花3146元,而到药店买只需要花1776元。”衡阳市民黄芳在买药的过程中发现,医院药价比药店的要高出近1倍。
今年8月1日起,这一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将得到改变。
昨日,省物价局公布的《湖南省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规定》(下称《规定》)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我省所有非营利性医院都要向社会公示药品的实际进价、实际销售价格。
我省希望通过这一措施让医院用药价格透明化。这一举措在国内开了先河。
300多家医院药价都将公示
药品和医用材料进入医疗机构销售之前,由省物价局和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办理价格公示。
药品和医用材料进入医疗机构销售,医疗机构须办理价格公示:凡执行《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一类及以上价格类别的医院,以及中央、省直在长单位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须到省物价局办理公示;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及医用材料,到所属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公示;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规定,在医院内醒目位置实施医药价格公示,亦可自愿选择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
“目前,我省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院共有300多家,都将要实施医药价格公示。”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