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周宁)“剽窃”:“掠夺”为“剽”,“偷盗”为“窃”。这个在教育、新闻、文化等领域被视为最厚颜无耻的行为,2010年在这些领域事发不断,引发国内外舆论的普遍关注,有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值得人们警示。
剽窃事件频发引忧虑
就“学术剽窃”,今年3月,清华大学教授汪晖涉嫌剽窃他人专著,63名中外学者联名发表公开信要求彻查;同月,历时3年的“归国教授涉嫌剽窃案”终于盖棺定论:“长江学者”李连生等人被认定剽窃;7月,“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涉嫌剽窃他人专著”的消息迅速被世界各大学术网站转载……
就“摄影剽窃”,今年1月,“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因参赛摄影家桑玉柱剽窃他人作品而决定取消其获奖资格;7月,某国际摄影大赛组委会发现来自中国的获奖者张子平剽窃他人作品,遂取消其获奖资格。这些事件在国内外摄影界引发轰动……
就“文艺剽窃”,今年1月,知名艺人小沈阳被指涉嫌剽窃他人音乐作品《东北姑娘》;同月,“本山传媒”因其所拍电视剧《关东大先生》涉嫌剽窃他人作品多达220处而被告上法庭;9月,一些门户网站出现微博内容相互恶意剽窃的丑闻,网民声讨不断;12月,“官员作家”陈国麒被指涉嫌剽窃多篇网络小说,暴露出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版权申报难、遭侵权后举证难的问题……
剽窃事件的频发不断引发一轮轮舆论的批判狂潮,使我国际形象备受打击:8月底,世界著名杂志《科学》及其官网连续跟踪报道中国学术不端事件;9月,《自然》杂志发表题为“中国期刊存在31%剽窃”的文章引发国内外主流媒体热议;10月,《纽约时报》头版发表文章,指出中国学术剽窃现象严重影响该领域与世界的合作……
一些国内学者对记者说,他们出国交流或讲座时,内心非常纠结,总担心国外学术界因这些剽窃事件而对国内学者产生不良印象。
社会学家周孝正认为,我国剽窃事件频发给少数国外媒体以口实,借机大肆炒作,诋毁我国为保护知识产权所做的巨大努力。
两大因素致剽窃事件频发
有关专家认为,在我国,剽窃现象正向社会各领域蔓延,而对于舆论普遍关注的剽窃事件,大多悬而未决或定论较慢,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大众对剽窃危害性的认知程度不够,不少人抱“无所谓”心态。新华网针对学术不端现象的一项调查显示,逾46%的受访者认为剽窃是“普遍现象、屡见不鲜”,24%的人在评价“剽窃对社会有何影响”时选择“不抄白不抄、大家都这样”。
“不少人至今仍认为只有大段大段、原封不动地抄袭才算剽窃,如果把抄袭内容稍作改动就不侵权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步峰说,他们尚未认识到,不管是全部抄袭还是部分抄袭,不管是逐字逐句抄袭还是改头换面抄袭,其剽窃的本质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