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问世,意在弥补保障房“短板”。这种让政策全面覆盖住房困难家庭的初衷,值得赞赏。不过,仍须避免在落实中变形、走样。这种遗憾,已在多年的廉租房、经适房建设过程中屡见不鲜
备受瞩目的保障房“家庭”又添一“新丁”——眼下,各地正在掀起前所未有的公租房建设热潮,如北京刚刚出台建设技术导则,要求公租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一次装修到位,可以“拎包入住”;7月26日浙江省发改委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发展公租房,抓紧出台实施意见。本报于上周二开始,刊发了题为《聚焦保障房“新丁”——公租房》的连续报道。
虽然早些时候,个别城市就已试水公租房,但其作为保障房的新品种推广至全国范围,却不足两月时间。6月8日,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由此,公租房正式登上国家舞台,各地也开始纷纷研究、行动起来。
尽管尚在孕育之中,模样还未勾勒完全,公租房仍然搅动保障房市场涌起阵阵波澜。如同以往任何一种保障房出现时一样——甫一露面,就承载起无限希望与热盼,同时,也引发众多担忧和疑问。
可以看出,公租房的诞生,是为了弥补保障房“短板”,即面对那些买不起经适房和两限房,又享受不到廉租房的“夹心层”。这一群体的壮大,日益为决策者所关注。这种让政策全面覆盖住房困难家庭的初衷,值得赞赏,尤其是政策的甘霖首次洒落在外籍打工者和新工作职工头上,难能可贵。同时,公租房的出现,对于当前高房价、高房租现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因此广为期待。
不过,初衷虽美,尚需避免在落实中变形、走样。这种遗憾,已在多年的廉租房、经适房建设过程中屡见不鲜。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不愿让利于民、行动慢吞吞、建设任务完成度低;比如,一些开发企业自认为无钱可赚、积极性不高、偷工减料,直接导致保障房规模小,大多数困难百姓无缘居住,或者房屋质量差、选址偏远、配套设施缺乏,百姓“居住闹心”;更有甚者,保障房成为某些权贵的“盘中餐”,如豪华“经适房”、申购“六连号”等乱象频出。
尚在孕育之中的公租房,能否具备克制这些“病毒”的“抗体”,令人忧心。比如,资金问题依然存在。此前,各地廉租房建设计划之所以完成率低,就是因为资金不足。现在又要增建公租房,钱从哪里来?如果说经适房、两限房利润低,至少还可以通过售房迅速回笼资金,而公租房租金低廉,通过出租回收成本时间漫长,谁愿接这“无利可图的买卖”,并保证房子的长期供给?
同时,准入条件、退出机制也有待完善,尤其是退出机制。七部委文件规定,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该退出,但如果届时住户坚持不退出,政府有何行之有效的办法?
另外,一些概念亟待厘清,如公租房与我国房改之前实行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究竟有何区别?人们也多有疑问。
实际上,在现阶段,对于公租房,关注与期盼的民意或许远比担忧的民意要强。人们希望公租房不仅要“看上去很美”,更要“尝起来很甜”,成为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尽可能快地、尽可能大范围地惠泽百姓。(《工人日报》2010年07月29日03版 评论员 程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