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排,其下属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近日形成了关于房租暴涨的初步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四城市房租上涨幅度并没有之前媒体报道的那么严重。以北京为例,3-6月份同比上涨幅度超过了18%,但是每月环比上涨幅度不到2%。对于房租上涨原因,报告认为除了季节性因素外,目前主要城市都存在房地产中介公司做租赁代理业务,这种中介做“二房东”的做法,推高了房屋租金。(7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虽然各大门户网站都使用了类似“住建部报告称部分中介炒作系房租上涨主因”这样的标题,但这份报告的主要着力点显然是要强调:房租涨幅并不大,“房租暴涨”说法只是媒体的“不实报道”。提及部分中介的从中炒作,充其量只是打下“涨幅并不大”重拳之后又摸的那一下,媒体居然重点突出“报告称部分中介炒作系房租上涨主因”,实在是大大会错了意——报告连暴涨本身都予以了否认,中介经营并未被禁止的“二房东”业务又能算什么大问题?
在结论都已经被否认的情况下,再去讨论原因其实已经毫无意义;首先必须回过头来厘清的一个事实是:大中城市房租是否的确存在暴涨现象?如果按照这份报告的说法,环比上涨幅度不到2%,那显然称不上暴涨,而应该算是正常上涨。那么,最近被热议的房租暴涨问题,未必只是一个“误会”?媒体记者的调查报道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的调查报告,在对基本事实的判断上为何会相差如此之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