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平静而富裕的新华村。(资料片)
新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资料片)
江苏新华村原党委书记涉嫌侵占近亿资产案二审
8月10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华友一案开庭审理。金华友,曾任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党委书记。
新华村曾是可以与华西村相媲美的明星村。该村创建的常恒集团成为我国家电制冷行业中配套部件最全、品种最多、供货量最大的专业集团,总资产达十多亿元。
可在2002年,一场变故发生。在时任新华村党委书记金华友等人的操纵下,新华村近20家、涉及数亿元资产的村办企业大都转制给了金华友的亲友。
改制后,一个明星村就此陨落。9年后开审此案,仍让人们感慨不已。
改制里面的玄机
从2002年3月起,新华村在上级政府机关的主导下,开始着手对其拥有的村办企业进行改制,改制方向是股份有限公司。据亲历者甄祥(应本人要求使用化名)称:“当时两个有资质的部门对村办企业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下来的净资产是3.2亿元。”
但据调查,此次评估的结果并未向村民公开,村办企业改制时“没开村民代表大会,但开了村党委会,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也开了会”。
多位受访村民对记者称,当时,新华村的村办企业大多改制给了时任企业负责人,在改制之前,金华友频繁调整了多个企业的负责人。
“将自己的亲信安排在重要企业负责人的位置上,效益好的企业大都改制给与金华友有亲属关系的人。”甄祥称,“改制过程中没有调整企业负责人,但改制之前一两年是有变动的,或者说是交流。”
例如,江苏常恒集团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和常州市恒日控制器厂改制给了金华友的弟弟金某;江苏常恒集团电机电器有限公司和常州常恒亚太电机电器厂改制给了金华友的表弟姚某;金华友本人还控股着常州常恒园林花木科技公司。此外,还有数家企业改制给了金华友的干兄弟张某、干儿子祁某、堂兄弟金某、连襟魏某等。
金华友在村办企业改制中的做法引起了众多村民的不满,也正是从这时起,陆续有反映金华友违法违纪现象的举报材料投到了各级信访部门和相关领导处。
数位村民称,金华友在得知有村民举报后,当众讲,你们不要到处去告了,没什么用,你们的举报材料最后都到我手里了。
但每年仍有“摞起来一尺多高”的举报材料反映金华友的问题,直至常州市委某重要领导批示严查。2009年3月11日,在新华村连任26年党委(支部)书记的金华友被“双规”。
而扳倒金华友的,正是被村民称为金华友的“提款机”的新宇公司。
妻子成了新宇公司第一大股东
甄祥称,当时成立新宇公司的出发点是好的,企业改制后村退民进,村委不能在企业参股,但为了保证新华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用于行政开支和搞公益事业,当时由新华村委和常恒集团组建新宇公司,由新宇公司在常恒集
团的每个企业参股10%以获取收益。
据调查,新宇公司的收入还有一个来源,就是以收取“常恒”商标费的名义每年向常恒集团各个企业收取年产值的1%。
而一份签署于2002年11月25日的委派书表明:“由新华村村民委员会与江苏常恒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江苏常恒集团新宇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派何远东为股东代表人参与股东会,行使签字权。”
据调查,何远东时任新华村党委副书记。
2002年12月10日,新宇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此次只有金华友和何远东两人参加,会议形成了“第一次股东会议决议”。决议的内容有三项:1.选举金华友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选举张建华为公司监事;3.一致通过公司《章程》。
但新宇公司注册后不久,新华村村民委员会就蹊跷地退出了新宇公司股东会。
据一份形成于2003年3月28日的新宇公司第三次股东会议决议显示,由何远东代表新华村村民委员会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将新华村村民委员会在新宇公司20%的股权(即200万元)转让给朱纪美。
与此同时,常恒集团也将在新宇公司42%的股份(即420万元)转让给了朱纪美。
在这次大规模股权变动后,朱纪美在新宇公司的股份占到62%,成为第一大股东,常恒集团在新宇公司的股份只剩下10%,新华村村民委员会则完全退出了新宇公司。
据记者调查,朱纪美是金华友之妻。
更令人吃惊的是,据后来法院调查证实,所有关于新宇公司文件上的“朱纪美”的签字都是金华友所签。朱纪美的证词称:“不清楚新宇公司组建、转让股权的相关事宜,也未参与新宇公司的经营,也未参加过公司的会议,相关文件上的签名并非(我)自己所签。”
既是转让方又是受让方
新华村村民委员会退出新宇公司后,意味着新宇公司从常恒集团获取的收益完全与村委会没有关系了。一位参与者也承认:“这与成立新宇公司的初衷完全相反,我们村里的老百姓、党员干部看到了真的很痛心,老百姓希望能保住我们这块资产,不要白白流失。”
如果成立新宇公司的初衷是“保证村集体开支和村公益事业支出”,那么为何新华村村民委员会甘心退股,同时,金华友之妻能
如此顺利地成为第一大股东呢?
一位知情者称:“我以为就是把法人换一下,村委会的股份有没有完全退出我们不是很清楚,也不清楚股权怎么转到个人了,但关键是涉及此事的所有人都签字了。”
据调查,上述的第三次股东会议决议中称,2003年3月28日在常恒集团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议。但据记者核实,此次会议并未召开,而是由一位办公室秘书拿着已经拟好的股权转让协议挨个找相关人员签了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此次股权变动的多份股权转让协议中,朱纪美等人并未自掏腰包支付受让股份款额,而是采取从新华村村民委员会借款的方式支付受让股份欠款。
在进行大规模股权变动后的第三天,2003年3月31日,常恒集团将其在2003年3月31日前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全部转让给新宇公司,转让费为800万元。从此,常恒集团无形资产部分的全部收益均由新宇公司享有。
新宇公司并非一次性支付给常恒集团800万元,而是采取从2004年3月31日起,分5期、每期付款160万元的方式支付。该协议还显示,新宇公司并非把款项还给常恒集团,而是“直接归还给新华村经济合作社”。
在这次的无形资产转让合同书和还款协议上,金华友分别代表转让方(常恒集团)、受让方(新宇公司)签字,并分别盖有两公司的公章。
新宇公司以800万元的价格获得了常恒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但多位受访者称,常恒集团无形资产的价值远不是这个数额。
据记者调查,数年前一家外国公司曾收购了常恒集团旗下的某分厂,经北京一家评估公司评估后,上述分厂无形资产的转让费为5000万元人民币。此外,美国一家自动仪器生产商也收购了常恒集团某下属企业,无形资产的作价也是5000万元。
“不管怎样,"常恒"这个商标的最低价钱也不可能低于5000万元。”甄祥说。
在将无形资产全部转让给新宇公司的同一天,常恒集团还将其在常恒集团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中各占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新宇公司,股权转让款合计690.24万元。
在这份涉及股权转让的协议上,同样是金华友分别代表转让方(常恒集团)、受让方(新宇公司)签字,并分别盖有两公司的公章。
此外,新宇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从金华友变更为金强锋。新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金强锋。
金强锋在新宇公司没有任何股份,为何能成为新宇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呢?据调查,金强锋是金华友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