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试点定向培养方式
违约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记者日前从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教育部获悉: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于近期展开。试点将重点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培养人才。
退役士兵和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试点范围涉及除北京和上海外的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招录1.9万余人。试点将采取公务员招考与教育考试同步进行的方式,由各试点省区市制定招录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命题(教育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安排考点考务、组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等。
各试点省区市录用考试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及教育考试相关规定,严格招录程序,严肃招录纪律。这次招录建立纪律监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试点招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于在招录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因工作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严肃查处责任人的同时,还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决不姑息。有关方面将加强考场管理,认真做好考务工作,对违纪、违规及作弊考生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负责人介绍,试点招录对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已退役士兵。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招生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除此之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