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正文
 
铁道部原政治部主任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四年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24日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铁道部政治部原主任何洪达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何洪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9月至2007年初,被告人何洪达先后利用担任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局长、铁道部政治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违规发行股票、职务晋升等方面牟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0万余元。案发后,受贿赃款已全部退缴。

    何洪达对其家庭财产、支出中超出合法收入的折合人民币397万余元的部分,不能说明其来源。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何洪达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巨大;何洪达对于其财产、支出超过合法收入部分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均应依法惩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袁定波)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
上一篇:中石油:全力保供天然气缓解各地用气紧张
下一篇:黑龙江新兴煤矿“11•21”爆炸事故已确认106人遇难
点击排行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重要通知]省经委关于开展2009年青海省银河培训的
[政策文件]小企业六项机制
最新更新
[技术创新]中国高科技高成长50强平均增速下降
[创业政策]宁波首家海外人才江北创业园入驻有优惠
[创业政策]甘肃天水小额担保贷款将扶持4万妇女创业
[创业故事]农民鲁长俊三年赚五百万的故事
[财经新闻]今年首10月 印尼国内投资47亿元
[财经新闻]IMF总裁:普遍撤下振兴措施还太早
[财经新闻]亚洲开发银行报告:外资大量流入 
[财经新闻]南京生态科技岛 即将进入实质开发阶段
[财经新闻]美元汇价将转强 中国明年料通胀压力不大
[财经新闻]中国重申 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
[财经新闻]上海迪士尼乐园 面积大缩水
[财经新闻]中新知识城的水平能超越新加坡
[财经新闻]中国银监会发严厉警告 银行须严格遵守资
[财经新闻]中国中小城市购物中心成热门投资选择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