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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是否缺少“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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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监察治欠薪 出拳如何更有力

    对话人:编辑 黄碧梅 记者 白天亮 钱伟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执法局局长 汪杰     

    阅读提示:

    又是一年新春到,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全国23000多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已全面出动,深入厂矿企业第一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自2009年11月中旬迄今,已为70多万农民工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10亿多元。

    但是,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执法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也面临种种尴尬:缺编制、缺人员、缺硬件,权限有限,制约了其执法力度。那么,重重难题如何破解?加强执法力量,多部门联动能否成为解决之道?     

    一问:

    劳动监察是否缺少“主动作为”

    编辑: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效果显著,劳动监察功不可没。但是我们也经常听到这样的质疑声:劳动监察部门总是接到群众举报之后才去查处企业,很少主动出击。为什么会给人们这样的印象呢?

    记者:说劳动监察很少“主动出击”,这其中有一定的误解。

    劳动监察有6种主要的执法方式,包括: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专项检查、大要案专查和群体性事件应急检查。在查处欠薪方面,这6种执法方式是组合运用、相互配合的,也取得很好的效果。上海、浙江、江苏、四川等地还建立了网格化监察制度,基本实现了全年监察无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王文珍研究员介绍说,之所以一些人感觉到劳动监察是只在年底查欠薪,是因为每到年底,欠薪特别是农民工欠薪的事件特别集中,社会各界也格外关注,需要劳动监察部门投入更多力量查处。

    当然,劳动监察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监察乏力的情况。一方面,我国劳动监察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即便在经济发达地区,人员配备也远远无法适应监察任务的要求,常常是一名监察员要面对3000多户用人单位、4万至6万名劳动者。人手不足导致监察员疲于应付突发事件和投诉举报案件,无力开展日常巡查。另一方面,部分地方的劳动监察也的确存在先拣容易查的案件查、难查的案件一拖再拖的现象。    

    汪杰:说劳动监察部门“坐等举报”,既委屈又无力反驳。主动巡查本是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但是确实较少主动出击,好多问题是根据群众举报来办。不是我们不想主动调查,确实是力不从心。

    目前劳动监察工作存在几重“难”: 首先是软硬件不足,劳动监察部门缺编制、缺人员、缺硬件。我们不少县、区尚没有劳动监察机构,有的也只有一两个人,还没有配备交通工具。另外,信息获取渠道不畅也是重要制约因素。“主动出击”不是毫无目的乱出击,应该是有线索、有方向地出击,这就需要我们多渠道掌握信息,从而提高主动出击的有效性。

    二问:

    加大执法力度会增加企业负担吗

    编辑:也有人这样担心,扩充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或者更多地使用强制手段,虽然有利于追讨欠薪,但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记者:王文珍研究员认为,扩充执法力量在当前是很有必要的。近年来,劳动监察的任务量大幅增加,案件内容越来越复杂,社会各界的期望值也在提高。

    事实上,劳动监察在追讨欠薪时,使用的比较多的手段还是责令补薪等,其他强制手段如吊销执照等很少使用。一些地方担心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会增加企业负担、影响投资环境,是一种认识上的偏差。王文珍表示,欠薪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也影响经济的发展和地方形象、影响稳定。地方政府应转变观念,不能因为追求所谓地方经济增长而对欠薪“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不支持劳动监察强力清欠。

    汪杰:人员缺乏已经影响到劳动监察工作的日常开展,加强执法力量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执法力量会增加企业负担是出于一种惯性思维,其实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增加企业负担的是“不规范的执法队伍”和“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而不是执法力量的加强。

    为了在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同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一是要严格人员选拔,净化劳动监察执法队伍;二是要对在职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做到“人人心中有规范,次次执法有依据”,严禁违规操作和“钓鱼执法”;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和违规操作的惩治力度,形成全面的劳动监察执法队伍管理体系。只要按规定办事,文明、规范执法,加强执法力量不仅不会增加企业负担,在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同时还能促进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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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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