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廉政准则》的要求予以细化,进一步明确各项要求和规定的法规依据、具体内容、处理办法、操作程序等,增强《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要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具体业务工作制度的设计中注重防范廉政风险。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以《廉政准则》为依据,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章立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廉政准则》,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把廉洁从政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使廉洁从政工作贯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形成廉洁从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局面。
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使《廉政准则》真正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使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要拓宽监督渠道,在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的同时,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要严肃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人民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