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
《廉政准则》有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最近贺国强同志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也针对这个问题指出,有一些领导干部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格。同时,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往往从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打开缺口、进行拉拢腐蚀。他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不准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或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谋取利益,切实做到不为情所误、不为情所累。
切实加强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她)们谋取利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从以往出现的大量腐败案件可以看出,从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破缺口,是一些别有用心人拉拢腐蚀干部的惯用手法,简言之就是搞“迂回进攻”。那些别有用心人要想得逞,总要千方百计拉领导干部做自己的靠山,而办法不外是“正面交火”和“迂回进攻”。“正面交火”,用糖衣炮弹直接射向干部本人,这种手法,人们熟知,多少有所警惕。而“迂回进攻”则是在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身上下手,然后拉干部下水。这种手法,人们虽有所闻,但有些人往往戒备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