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正文
 
老百姓对黑车既恨又爱 打击遭遇反制度抗争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对于打击黑车,人们少有异议。然而,当黑车现象作为一种“反制度抗争”获得社会相当同情的时候,寄望于仅仅通过打击让其退出舞台,恐不现实

    包括北京、上海在内,不少城市正在加大力度打击黑车。

  黑车之于乘客,意味着不安全;之于出租车司机,意味着不公平竞争;之于社会,意味着交通秩序混乱甚至社会治安隐患。对于重拳打击黑车,人们少有异议。

  但打击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令人不安的苗头,却需要警惕。特别是,多年来一轮又一轮的治理,非但没有让黑车销声匿迹,反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我们必须反思:让黑车退出舞台,除了打击,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

  有社会学者将黑车现象称做“反制度抗争”——当这种抗争获得社会相当同情的时候,包括打击在内的所有治理,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审慎地进行。

  对黑车,百姓“既恨又爱”

  一座城市到底有多少辆黑车,恐怕没人能说出一个准确的数字。以北京为例,据估计,仅在昌平区回龙观地区,就有上千黑车在非法运营。

  7月14日,北京市启动打击治理黑车的“脉冲行动”。当天,全市共查扣黑车、黑摩的1042辆,查处违法人员1042人,其中1名暴力抗法人员被处以刑事拘留,99人因扰乱治安秩序、无证驾驶被处以治安拘留,942名有其他轻微违法情节者被处以罚款、警告和批评教育。到7月29日,北京全市被查扣黑车超过4000辆。

  和有关部门态度鲜明不同,不少百姓对黑车是一种既恨又爱的矛盾心态。某网站一项有关黑车的调查显示,54.3%的网友认为黑车的最大危害是“安全缺乏保障,索赔难”,但同时,83.4%的网友称“坐过黑车”。

  “难道我不知道坐黑车危险?可是,每天半夜下班,没有公共汽车,又打不到正规出租车,不坐黑车我怎么回家?别跟我说黑车危险,先告诉我除了黑车我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家住北京天通苑的杨小姐说。

  地铁八宝山站西侧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门口,从早到晚,都有多辆正规出租车候在那里。记者的单位在附近,多次于晚上在那里打车,却极少能打成。一听记者要去的地方比较近,摆手几乎是司机的一致反应。如果不是黑车“救急”,多少次恐怕只能走着回家了。

  也曾动过投诉拒载的念头,但多名出租司机的说法令人泄气:“对于拒载,管理严的公司可能还说你几句,‘下次别这样了’;管得不严的,连说也不说。”

  有社会学者将黑车现象归结为“反制度抗争”,而人们“既恨又爱”的心态,让这种“反制度抗争”获得相当的社会同情。石景山区城管大队一名副大队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讲到的一个变化,似可作为“相当同情”的旁证:“一旦我们发现黑车拉载了乘客……得反复劝说这些乘客配合我们工作,也答应为乘客保密,可是效果并不好。头几年,还能有30%左右的乘客愿意作证,可现在,十个乘客中能有一两个答应作证我们就得说谢天谢地啦!”

  在“相当社会同情”的背景下打击黑车,对执法者执法提出更高要求。

      不偏离法律轨道,请坚守这一底线

  不偏离法律轨道,这是任何一项活动都必须遵守的底线。令人不安的是,即使用这样的底线考量,黑车执法也并不让人完全踏实。

  从去年10月开始,《新京报》记者调查了近百名司机(包括黑车司机)。7月29日《新京报》援引这些司机说法,称有关部门黑车执法过程中有诸多不规范之处,存在“靠‘钓鱼’认定黑车”、“罚款可讨价还价”、“中介能靠捞车获利”等现象。该报记者就此多次向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求证,均未得到答复。

  当近百名司机的说法指向相同时,可信度应该是比较高的。但因未得到权威部门的回应,我们仍愿意将其看作“一面之词”。但对于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却不能不察。因治理一旦偏离法律的轨道,后果一定不乐观,甚至可能是灾难性的。

  比如,司机反映比较多的罚款额度问题。多名司机的说法是:“跟菜市场似的,黑车罚款能讲价。”报道中提到一名叫郑峰的黑车司机,一开始他被要求缴纳罚款6万元,经几番“折腾”,6万元罚款减为1.5万元。

  从6万元到1.5万元,这是何等落差。如果说自由裁量权是保证执法人员执法所必需,那么,如此大的自由裁量权,则为不公正执法埋下伏笔。一旦罚款数额没有了公信力,“我会不会多交了”困扰每个人的时候,抗法不交,未必不会成为一些人的选择。

  根据开黑车时间长短、之前是否受过处罚以及司机态度等多种因素,在处罚时区别对待,当然是必要的。但对黑车应该怎样处罚,却应该有个大致“基准”。这样的基准,一是可避免执法者滥用裁量权,二是让黑车司机对可能付出的代价有一个心理预期。可以“讨价还价”,这是执法的大忌。

  另外,应在程序上充分保证被处罚者申诉的权利。被处罚人一旦认为自己遭遇“钓鱼执法”或对罚款数额不服,有申请召开听证会的权利。

       避免矛盾激化,请选择克制

  7月14日“脉冲行动”第一天,1名暴力抗法人员被刑事拘留,之后鲜有暴力抗法的报道,更没有流血事件发生。这令人欣慰。

  但决不能因此掉以轻心。对于一些家庭来说,一辆黑车,可能就是一家人的饭碗。面对查扣处罚,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逃跑躲避,而一旦跑不了,“束手就擒”的是大多数,然而,一旦个别人情急之下不能很好地控制情绪,悲剧发生也就不远。一些新闻报道,已经透露出些许令人不安的信息。

  8月5日《京华时报》一则报道,描述了查扣黑车过程中的惊险一幕:“晚9点左右,石景山区八角东街与体育场北路交叉路口附近,交通执法人员在查堵黑车过程中,对一辆夏利车上车检查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关证件时,夏利司机突然猛轰油门冲向旁边的铁轨,致使轿车翻倒在地,车内执法人员手臂和腰部受伤,司机同样受了轻伤。”

  车辆侧翻,执法人员和司机仅仅受轻伤,已属万幸。更不可想象的是,如果这一幕发生在人车比较多的地段,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怎样的危害。如果执法过程中的冲突在所难免,那么,尽最大努力不让冲突转化成流血事件,就是必须时刻要牢记的。

  这当然首先需要黑车司机的理智和克制,但执法者的审慎和克制,同样不可少。比如,对于逃跑中的黑车,如果逃跑路线发生在车辆比较多的地方,为避免给公共安全和司机安全带来风险,可先不追;对情绪失控的车主,如果执法力量不足以很快将其制服,那么,记下车号暂时不处罚,也是理智选择。这并非向违法行为低头,而是人性化执法的需要。

  黑车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但和十恶不赦的危害社会者毕竟不同。他们的存在,有一定社会原因,而是否应对他们处罚,并非没有争议。

     出租管理体制不改黑车难“退场”

  这些年,对黑车的打击一直没有停止,让我们记忆犹新的是,2006年4月,北京市启动为期一个月、以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为目的的“狂飙行动”,规定凡在“狂飙行动”期间查获的黑车,全部按照上限50万元的标准予以罚款。重拳之下,黑车市场出现短暂沉寂,但之后就是“报复性反弹”。

  黑车猖獗,归根结底是因为有需求。公共交通死角不消灭,正规出租车拒载问题不解决,打击力度再大,黑车恐也难绝迹。

  对乘车人来说,黑车是出行手段;对司机来说,黑车则是谋生手段。不开黑车,这些人何以谋生?社会要和谐,这个问题不能不解决。

  “天天提心吊胆又躲又藏,和执法人员斗智斗勇,哪是人过的日子?为什么不能让我们合法运营呢?”记者听不少司机表达过类似的希望。

  然而,在目前的体制下,要合法运营,必须纳入出租公司管理。“出租公司坐地收钱。每个月先交出租公司五千块,凭什么?”黑车司机小曹说他是咽不下这口气才开黑车的。

  对于出租管理体制催生黑车,时评作者杨耕身这样分析,“这个世上本没有黑车,当相关部门开始收费了,那些没有缴费的也便成了黑车。固然,运营纳税,天经地义。只是在相关部门行政特权之下,出租车市场形成了高度垄断的态势。这种垄断性如此之强,市场壁垒如此森严,不仅使部门利益和出租车公司的利润高得离谱,导致市场被严重扭曲,也使得黑车应运而生。至于其中的民生之重,市场之累,也就不难知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业进更是认为,“打击黑车是非法的行为”。“出租车行业是否需要管制?我们置换一个问题:一个公民有自我雇佣的权利吗?他自我雇佣的方式是买一辆车提供出租服务。我们看到这样一个公民在市场上买了一辆车,或许是二手的,这是自由交易得到的;接着他在路口向路人提供出租车服务,这也是自由交易。在这两件事情中,我们看到不正义了,我们看到了强烈的外部性以至于我们不能容忍了吗?如果你的回答是,我们没有发现这些交易行为有什么不正义的,也没有发现直接的、间接的显著的外部性,那么,我们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接受了政府管制出租车行业,以特许的形式发放出租车牌照的合理性、合法性?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打击黑车?”

  在刘业进看来,对出租业管理,似乎都是不必要的。这种观点未免极端,但只要出租行业管理体制不改,留给我们的悬念就只能是:下一次针对黑车力度更大的打击,何时到来?(李曙明)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青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京沪深杭直击:三套房停贷追剿 潜规则暗度陈仓
下一篇: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真实报道不应作为诽谤证据
点击排行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政策文件]小企业六项机制
最新更新
[发改委]发展改革委快速响应 积极支援舟曲抢险抗
[经济动态]新豪时景傲迁离深圳 持平安340亿元股权
[经济动态]王亚伟未卜先知 赌赢二季度第一大牛股德
[经济动态]环保核查泄密 史丹利拟IPO募资5.1亿
[经济动态]西南证券增发前夜 国资股东重庆水务6度
[经济动态]承销商:中小板两新股中签号相同纯属巧
[经济动态]特力A股价百秒异动调查:疑遭非法私募突
[经济动态]中信银行半年净利润首破百亿 公布A+H配
[经济动态]李开复创新工场首个项目创新性遭质疑
[经济动态]美联航校招生未在民航局注册 学员无家可
[经济动态]去年中国比美国少消费两亿多吨标准油
[经济动态]中国对原产韩国泰国进口苯二甲酸反倾销
[经济动态]铁道部官员回应质疑:铁路债务可控
[经济动态]海关预警:投机商金融资本渗透铁矿石贸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