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2年城乡规划工作四大重点任务明确,以加快转型升级为中心,将大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科学性和实施严肃性。
2012年,城乡规划工作将突出抓好以下四大重点任务:一是深入贯彻实施《青海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组织开展《办法》宣贯活动,加大《办法》实施力度,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二是着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适用性。规划编制将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等要求,同时广泛征询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落实《青海省“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完成10个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和县城所在地的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组织编制30平方公里城镇详细规划,提高规划的覆盖率。三是继续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成立青海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建立和扩大城乡规划专家库。严格规划的审批程序和技术把关,加强规划编制单位的督查和技术指导,提高城乡规划的编制水平。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城镇规划,并注意避免因政府换届等因素随意更改规划的情况。四是按照“千村建设、百村示范”的规划与要求,进一步抓好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继续推进2011年未完成编制任务的“千村”村庄的规划编制,努力完成已编制规划初稿的村庄规划,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切实抓好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作者: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