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中国·党建新探索)让权力在聚光灯下运行--各地探索县级党委权力透明运行改革

“县权公开”(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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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 在我国的整体治理结构中,县级政权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其权力配置和运行质量,一直受到中央高度关注。
针对近年来县级政权尤其是在县委书记身上屡屡发生腐败案件,2009年3月,由中纪委、中组部主导推动,在江苏省睢宁县、河北省成安县、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等三地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在充分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11月,经中央批准,决定试点工作推广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县一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
规范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创造条件让权力在聚光灯下运行。在县级进行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表明中国共产党正积极致力于深化和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党员群众对此充满期待。
让县委权力告别“朦胧美”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首先要求祛除权力的神秘感、封闭性,厘清权力事项,公布权力清单,还权力真相于党员群众。无论是中央确定的试点地区,还是各省(区、市)自己确定的试点县(市、区),这一步都迈得很坚定。
“‘自我削权’是我们做的第一件事,从限制、规范县委书记权力入手,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近3年来努力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的江苏省睢宁县县委书记王天琦说。在这一思路下,睢宁县出台《对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重大资金使用实行议决权和否决权分离的意见》,建立了议决权和否决权分离制衡的制度。政府常务会有议决权,县委常委会有否决权,相互限制又相互协调,有效地限制了不当用权。
“我的权力事项有多少,现在自己清楚了,党员群众也清楚了。”王天琦说。
成都市武侯区在试点过程中明晰了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编制了权力目录,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楚。武侯区把这一过程称之为“固化权力事项”。在区委常委会的权力目录中,18项权力规定得清清楚楚,而对于区委书记,武侯区也列出9项核心职权。
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领导班子整体结构需要改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一系列情形是贵州省长顺县为规范县委书记用人权列出的“条框”。长顺县委明确规定,出现上述情形时,县委书记只能提出选人的方向原则、标准条件和基本要求,不能指定具体人选。
“此次职权清理工作共确定县委集体职权50项,县纪委、县委部门职权110项。”浙江省嘉善县委书记张明超说,试点重点围绕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公开运行、强化监督4大内容展开探索。目前,嘉善县依据党内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县委重大事项公开决策流程图》《科级干部任免流程图》,并公布于众。
河北省成安县根据职权的重要程度、行使频率和问题发生的几率,对县委职权进行风险等级评估,确定县委本级职权行使风险点35个、县委常委风险点137个、县纪委和县委部门职权行使风险点54个,共计226个,制定防范措施406条。对于每个风险点,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进行预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防控。
通过权力事项的清理、规范、公开,试点地区努力让县委权力告别“朦胧美”,走出“黑匣子”,体现了改革勇气和创新精神,也表明中央规范县权的要求在试点地区得到了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