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喧嚣的名人故里之争,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的通知指出,打着传承名人文化的旗号争夺名人故里,表面看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实际上是竞相争抢经济利益
“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到处安家,女娲遍地开花,诸葛四处显灵。 ”时下名人故里的争夺战硝烟四起。历史名人争过后,神话传说、宗教信仰、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之争又浮上了水面,一些反面人物也成了香饽饽。与此同时,不少文化古迹却因年久失修而日渐倾颓,一些历史遗址在挖掘机下灰飞烟灭,例如大理古城墙、镇江宋元粮仓。
有了文物古迹不去珍惜保护,为了一些原本就难以稽考甚至子虚乌有的人物故里却争得面红耳赤,吵得唾沫横飞,真是让人闹不明白,这名人故里到底争的是啥?
不争白不争,争了没白争,一些原本知名度不高的城市,经过名人故里争夺战,立马蹿红网络,知名度飙升。提升知名度的背后,则是利益的暗流涌动。比如,炎帝故里之争,湖北随州、陕西宝鸡、山西高平、湖南株洲等地,都围绕炎帝故里大做文章,从景区打造、文化旅游开发、招商引资,总投资突破百亿元,一些地方投入的资金甚至超过当地年度财政收入。为何这样“大手笔”,湖北随州市旅游局官员就向记者算了一笔账:2009年“炎帝故里”带来的旅游效益是25亿!难怪有论者指出名人故里之争是 “醉翁之意不在酒”,争不是目的,发展经济,推高GDP才是硬道理。
名人故里争夺,不仅是地方搏出名,更在于背后的利益考量;志在必得的“文化激情”背后,是利益驱动下“遗产经济学”的精细打算——挖掘一个名人故里,就可以开发一个旅游景点,大建山寨“文物”,搞点人造“古迹”,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争夺名人故里甚至成了系统工程:卖点不明不白的文化,花掉不清不楚的银两,留下不汉不唐的建筑,成就不高不低的功名。
通过历史文化遗产彰显地方文化魅力,适度开发,优化地方环境,提高地方经济,无可厚非。然而,争过真人争神仙,争了正面争反面,眼下的名人故里之争,往往只让人看到了历史文化遗产被 “赚钱”绑架。为了追求所谓的名人故里,无视历史事实,凭空臆造,甚至把一些神话人物和传说当成文化遗产来 “创造”历史;忽视道德、伦理底线,把一些中国历史上或是文学作品中的反面人物作为“名人”来开发,更是挑战人们正直、善良的价值观念。
虚热的名人故里争夺,不过是想“扯古人的虎皮,做地方经济的大旗”;闹腾的名人故里之争,无非就是为了商业开发,可依靠闹剧式的开发和利用,恐怕最终是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历史文化遗产,不是“摇钱树”,他们带给我们的首先是责任和义务。面对着历史文化遗产,或许我们应该问一问:有没有心存敬畏,有没有内化其精神,有没有尽到保护的职责?而非时时盘算着,历史文化遗产能给我们带来多少旅游资源,带来多少经济收益。更何况,很多投资巨大的文化项目因为官员的升迁成了半拉子工程,即便建成也门可罗雀,难以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既浪费了资源,也带来了负担。这些,或许是更应该思考的。(张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