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常委会委员们在分组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刘宇摄

男女职员何时才能同龄退休? 浦峰摄
女性高官少、女代表比例低,不能同龄退休
年满55岁的大学教授史建接到学校发来的退休通知后,找到了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上面规定:高级职称的女性如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休。与学校沟通无果后,史建将学校告上法院。今年4月,史建收到了法院裁定,称此案不属法院受理范围,驳回起诉。
就在此时,一次覆盖我国内地31个省(区、市)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正在进行,执法检查的组织者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带队者有四位副委员长。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是,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情况,国家关于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女职工退休政策的执行情况。
“关于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和处级以上女干部的退休政策,在部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女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占比例总体偏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较低……”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受执法检查组委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说。
“政治权利是一切权利的基础。”6月24日下午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要保护妇女权益,必须保障其政治权利。
女干部为什么“越往上越少”?
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说,1990年以来,中共中央组织部先后6次召开会议,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明确提出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越来越多的优秀女性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有数据为证:2005年以来,全国女干部数量稳中有升,各级国家机关干部中女性所占比例大体稳定在23%左右,县处级以上女干部所占比例基本保持在16.5%左右。2008年省、地、县三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领导干部配备率分别为93.5%、90.0%、90.3%,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6.4%、7.4%、6.5%。近几年来,各级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的公务员中,女性所占比例大幅提高。如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的公务员中,女性所占比例由1999年的31.5%逐年上升到2009年的42.5%,有的地方,新录用公务员中女性人数超过了男性。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女性公务员比例的增加有切身感受。不少委员在进入人大工作前曾担任过部委、省市党政领导,他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表示:在有的机关,女性公务员比男性还要多,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女干部“越往上越少”。贺铿委员遗憾地指出,强调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有女干部,但女性“一把手”却少之又少。
检查组发现了这一问题。截至2008年,我国省、地、县三级领导干部中,女性所占比例分别为10.5%、13.2%和16.8%。女领导干部存在“三多三少”:“虚职多,实职少;副职多,正职少;教科文卫等部门的多,经济金融部门的少。”2008年省、地、县三级正职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6.8%、10.1%、14.9%。
吴启迪委员从她在欧洲、非洲的见闻说起:“在相对保守的德国,本来女性很难进入高层,但现在已经占到了一半左右,非洲的女部长比例也非常高。”
“是中国妇女比外国差吗?”有委员自问自答,“显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