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频频发生的劳资纠纷与维权抗争事件,持续刺痛着国人的神经。究竟拿什么还劳动以价值、尊严?劳资关系能否摆脱“对抗式对话”的悲情,走出“企业在改善、员工不满意、政府夹中间”的怪圈?
温家宝总理一句“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应该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年轻农民工”,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全国总工会也要求加大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心理疏导,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一线职工报酬,使广大职工有尊严地生活,实现体面劳动。本刊特组织江苏、广东、陕西分社记者进行联合调研,一起寻找劳动与资本和谐发展之路。(《半月谈内部版》2010年第7期)

半月谈:直面劳资矛盾“犀利化”考验四则
激活和谐劳动关系的“内生动力”
当前,随着用工主体多元化和务工人员结构变化,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很多新挑战、新困难,部分地区还遭遇“企业在改善、员工不满意、政府夹中间”的怪圈。 详细>>
还劳动以价值的权利
薪酬分配当前正成为企业员工利益诉求的焦点,在政府红头文件对非公企业薪酬分配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构建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机制已迫在眉睫。在全国率先推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江苏省,10多年的实践已使这种企业薪酬分配劳资共决机制逐步推开。 详细>>
工会必须主动为工人维权
“职工群众为什么要加入工会?工会靠什么增强自身的凝聚力、吸引力?怎样抵御和防止‘第二工会’或独立工会的出现?”在陕西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顾东武看来,如何回答这三个问题,将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成败。这三个问题只有一个标准答案,即工会必须主动为工人维权。 详细>>
当前劳资关系的新特点、新走势
劳动者就业的直接目的是获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的交换条件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所以,工资问题是劳资矛盾的核心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也许不是劳动条件和工资水平最低的,但是,它们的状况大体都是,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天工作10至12个小时,每月工作28天,收入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加班的多少。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