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成为“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从十六大逐步发展到十七大正式提出,在应对危机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已形成比较完整的治国决策体系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发展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思想,成为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回答“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重大课题上的思想新突破,意义重大而深远。
事实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就明确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思想。“九五”计划提出了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战略任务,要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十五”计划又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要显著提高。
十六大以后,这一思想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2007年召开的十七大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正式写入了党的报告,并经过在应对危机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形成了内容丰富、博大精深的比较完整的体系。
科学发展观深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2004年3月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在全面系统地阐述科学发展观的主题、意义、基本内涵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2004年5月在江苏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要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切实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胡锦涛在总结宏观调控有关经验时指出,“其实质就是要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消除可能导致经济大起大落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以充分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他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调整结构、深化改革、转变增长方式上。”
随着实践的推进,全党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认识又有了新的提升。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要坚持的“六个必须”之一,就是必须坚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胡锦涛指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
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扎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把“又快又好”调整为“又好又快”,反映了全党对发展规律的把握和对推动科学发展认识的深化。“这个重要调整,强调的是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又好又快发展要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但已不单指经济增长,是包括总量均衡、结构优化、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生态良好、民生改善等内容在内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200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特别强调,“我国已具备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诸多条件,关键要在转变增长方式上狠下功夫。”应该说,在强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的时候,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内涵已经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趋于一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