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正文
 
政策解读:媒体不发灾害天气警报可罚五万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政策解读)我国平均每年4亿人次受重大气象灾害影响
媒体不发灾害天气警报可罚五万

    采访人:秦佩华 解读人: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

    近20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800多万公顷,造成人员死亡44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800多亿元,受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口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3%。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这为我国进行气象灾害防御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整合灾害防御力量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气象灾害防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组织建立联防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将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协助政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政府实施的灾害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是加强农村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农业主产区、森林、草原、渔场等区域作为气象灾害监测的重点。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陈振林认为,在防灾减灾救灾各个环节,如果缺少社会的广泛参与,就不会发挥有效的作用。我国要加强非政府组织、公众志愿者行动等参与防灾减灾的工作。部门联动的有效性与公众的自觉性相结合,防御体系就会更加完善。

  规范预报预警行为

    及时准确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是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保障,条例对此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整合气象监测信息资源。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做好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加强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工作,完善灾害信息共享制度。

    二是规范预报、预警行为。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三是加强灾害信息传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条例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做好灾害跟踪监测

    法制办负责人表示,积极有效的应急处置是减少气象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条例对此作了以下规定:

    条例规定政府或者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预案的决定;根据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以及灾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灾害级别或者解除应急措施。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影响范围等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应急管理措施;情况紧急时,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开展自救互救。

    条例还规定,气象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气象灾害跟踪监测、救灾物资供应和灾民安置、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公用设施运行保障、社会治安维护、农业抗灾指导、水量调度等工作。(《人民日报》2010年03月22日02版)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沈阳动物园老虎饿死幕后:园区被抵押贷款建球场
下一篇:山西忻州涌现假记者村 无业青年纷纷当“记者”
点击排行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重要通知]省经委关于开展2009年青海省银河培训的
[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最新更新
[工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税局]强化监督明确思路 努力开创督察内审工作
[经济动态]财政部:刺激政策不宜轻言退出
[经济动态]谷歌对退出与否持续保持沉默 四月答案或
[经济动态]李宁三年扩店至万家
[经济动态]欧盟将出台有条件救助希腊方案
[经济动态]融资融券试点6家出炉 将研究转融通方案
[经济动态]信贷控制成诱因?银行系租赁公司二度开
[经济动态]“姚明概念”的合众思壮值多少?
[经济动态]信达金控抢跑 AMC万亿亏损倒逼转型
[经济动态]银行做媒参与股指期货新路径
[经济动态]诺华“换脑”:李振福完美6年落幕
[经济动态]力拓“胡士泰”案今开庭 大多媒体被拒之
[经济动态]【独家】东风汽车1.1亿元社保基金出现假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