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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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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分析人士认为,《办法》明显扩大了“流动资金贷款”概念,监管部门欲将“受托支付”的支付管理模式扩大到各类贷款,以防范信贷挪用风险。

  支付新规全覆盖

  一般而言,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但在《办法》中所称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贷款。且同时规定,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办法。

  有分析人士认为,由于我国存在事业单位借流动资金贷款的情况,如学校、医院,乃至铁道部门等,加入事业法人可谓合乎国情,但同时规定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办法。则明显有扩大概念之嫌,“加上周一公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所有机构类贷款都将纳入支付新规的管理范围。”

  《办法》还规定,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账户透支、全额保证金类质押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参照本办法执行。上述分析人士表示,这表明其它融资手段也将纳入支付新规管理范畴。“加之随后将出台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受托支付’为特征的支付管理模式可谓将各类贷款‘一网打尽’。”

  据接近银监会的人士介绍,上述文件标准只是监管部门的最低要求,银行可以自行掌握上浮尺度,可能出现更高标准。

  “受托支付”有效防范风险

  无论是《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还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将要公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受托支付”成为其中最大变化。“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这意味着银行会直接将贷款资金划入最终收款人账户,从而有效控制信贷资金流向,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挪用现象。

  业内人士表示,已公布的文件贯彻了贷款全流程管理的理念,针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规范了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部分,其中“合同签订”规定基于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契约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和理念落实到与借款人的合同中去;“发放与支付”规定贯彻贷款“实贷实付”的理念,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范贷款挪用风险。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受托支付”使得贷款不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进入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在第一站有效防止了贷款挪用。”对于如何防范此后贷款流向问题,连平解释,信贷资金进入最终收款人账户后其性质就已经发生了变化,成为最终收款出售产品后的收入,应当视作其自有资金,而非银行的信贷资金了。从银行角度看,控制向其借款人的风险,保证借款人还款能力已经足以。

  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贷款新规只是对支付环节进行了一些调整,没有抬高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也不改变授信条件、期限、利率等要求,因此不会对企业获得银行授信产生影响。

  与此同时,新规有利于防范贷款快速增长形势下的银行风险,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贷管理的质量,有助于防范未来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这将从根本上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支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该负责人强调,银监会近期发布的系列办法,从2007年就已开始研究起草,是对以往和现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系统化的调整与完善,是一项银行业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有专家认为,监管部门对风险和贷款使用效率做出评估,对信贷扩张的交易进行调查和研究,以致在风险快速积聚时通过修订监管政策防范风险,是监管部门职责所在。

  《办法》中所称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贷款。《办法》同时规定,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办法。

  不会对信贷增速构成直接影响

  专家认为,银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新规,不会对下半年信贷增速构成直接影响,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仍将维持流动性总体充裕的局面。同时,在“适度宽松”的基调下,下半年央行或动用多种货币工具继续改善宏观调控,其中以数量型工具优先。

  信贷或适度回落

  对于新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申银万国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认为,其目的并不是为了限制信贷规模,而是为了使信贷资金更有效地进入实体经济,减少违规信贷。

  同时他谈到,下半年流动性情况一方面要看信贷增速;另一方面更要看到经济复苏的背景下,货币乘数和外汇占款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后两者如果回升意味着我国流动性依然宽裕,其增长模式将由信贷渠道转向内生式创造。

  国海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下半年整体市场流动性仍将处于宽裕的局面,但宽松程度将低于上半年,预计7月新增信贷将降至3000亿元左右。兴业银行则预计,7月份信贷规模为4000-6000亿元。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则指出,7月份新增贷款将出现季节性回落,但不代表未来信贷将大幅压缩。众多刚刚开工的大型基建项目在未来两年仍需要融资,可能导致明年的货币政策仍相对宽松。

  哈继铭进一步表示,信贷增长的惯性可能导致货币供应在未来几年都处于较高水平。如1993年我国M2和新增贷款分别增长37%和28%,随后尽管央行猛烈回收流动性,但1994年-1996年我国M2年均增长30%,贷款增长23%,直到1997年货币供应才回到正常水平。

  政策基调不改

  国海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谈到,与2003年央行收紧流动性时相比,尽管今年同样面临信贷和货币增速过快的现象,但宏观经济和CPI好转的迹象都不明确,因此目前货币政策转向的可能性很小,预计全年信贷增速将超过10万亿元。

  央行副行长苏宁日前强调,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在政策基调不会改变的前提下,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可以进行结构性微调。

  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高级分析师林朝晖认为,为加强调控针对性和灵活性,下半年央行最可能的仍然是动用数量型工具,如发行定向央票等公开市场操作。年内加息可能性可以排除,预计全年信贷增速将回落至30%以下。如果信贷增速持续处于高位,不完全排除年末上调准备金率的可能。

  李慧勇认为,如果未来流动性过于宽松,下半年货币政策调控可以采取的手段包括:继续使用公开市场操作手段,引导市场利率,避免过于宽松,如必要可恢复3年期票据发行;进一步加强贷款结构调整;如果年底时出口有所恢复,可以继续启动人民币升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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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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