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正文
 
政府习惯被监督的前提是官员转变观念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1日 双击滚屏
      政府应尊重公民说话的权利,让公民在表达和参与中实现其利益诉求,让接受监督成为政府的一种习惯(据11月16日《人民日报》)。

  政府应尊重公民说话的权利,接受公民的监督,道理其实很简单,不论现代政治理论中的“官权民授”、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委托服务关系,还是立党为公、代表和服务于人民的宗旨等,与尊重公民权利和接受公民监督的道理,都是一脉相承的。而现实中的差距,主要源于官员观念上的问题,官员们更习惯于对公民进行领导,而不习惯政府权力受制于公民权利,自然难以形成接受监督的习惯。

  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官员观念的转变,比如,各级政府主动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动与群众沟通、听取民意的情况越来越多,热度最高的莫过于网上问政。然而,距离根本性的观念转变尚很遥远,还存在质的差距。官员们不习惯站在被监督者的角色上说话办事,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公民监督权利视为“民权官授”,习惯于领导和教育公民。

  某地曾经尝试过“网民参与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的网民参政实践,当时轰动一时并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这种尝试的出发点与思路是不错的,然而其中领导们的角色意识却叫人不舒服。该县领导对网民代表说:“广大网民要自觉维护本地形象,做到三不:不能撒野、不能谩骂、不能恶意攻击。网民要相互教育引导,并通过你们积极引导周围的群众。转变观念,其实更是群众的事情。”显然,这是被监督者在居高临下地给监督者作指示。“不能撒野、不能谩骂、不能恶意攻击”的要求,虽说也不过分,但这种家长式的教训口气,很难说对监督者是尊重的,也就难有平等可言。

  “转变观念更是群众的事情”,言外之意则是:谁有主宰力,谁就更有能力让对方适应自己。而“观念困境”恰在于此,如果被监督者习惯于要求监督者转变监督的观念,监督者根本没有可能要求被监督者转变居高临下的定位和不平等、不尊重的习惯,“尊重公民说话权利”则成了一句空话。

  群众确实也需要转变观念,但我认为,需要转变的是那种被固化了的“不投反对票”等观念,而这种转变的前提是社会法治环境与民主文化氛围的先行质变,官民观念的转变,也离不开这个前提。(马涤明)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公考状元复活”别成个人的幸运
下一篇:不要留下“政策后遗症”
点击排行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重要通知]关于确定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重点工业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国税局]什么是税控收款机?税控IC卡?
最新更新
[政策法规]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
[经济动态]光伏业大佬齐聚应对美国双反
[经济动态]全球碳交易模式到生死关头 中国碳价格跌
[经济动态]两大油企利润占央企三成仍索要巨额财政
[经济动态]中国对外投资国企仍是主力 资源类行业居
[经济动态]王岐山:利用外资将转向更注重引进技术
[时政要闻]微博反腐形式五花八门 已成最新反腐方式
[时政要闻]“国考热”原因探析:当官成个人发展最
[时政要闻]广东:人大代表和厅官一问一答考问食品安
[时政要闻]陕西府谷村集体土地出卖疑云调查
[时政要闻]20年博弈:为何几十个文件管不住药价虚
[时政要闻]热点观察:今冬会出现“电荒”吗
[时政要闻]发展健康网络文化 推动微博客服务社会
[财经新闻]福布斯将红基会透明度列为国内第三遭质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