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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启动 职工安置成本过千亿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9日 双击滚屏
       邓瑶

  “武钢10万钢(专栏)铁职工中只有1万从事主业。”武钢总经理邓崎琳用上述数据描述厂办大集体改革之艰难。

  3月28日,本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已将改革通知下发到各地方的国有企业及央企,各企业开始研究制定改革方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改革的最大难点是产权不清与职工安置。目前有专家建议厂办大集体企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产权。

  职工安置也需要大笔资金。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对本报记者表示,厂办大集体是国有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改革难度很大,改革成本非常高,仅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

  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用3-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分离,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改革的主要方式是重组改制和破产关闭。

  厂办大集体改革前路多艰。作为国企改革体制攻坚“最后一块硬骨头”,虽然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批准在东北选择部分城市和央企进行改革试点,但与预期目标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10万职工1万干主业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指导意见中,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目标是“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切实减轻主办国有企业负担,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厂办大集体是一个历史印记明显的特殊企业群体。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一些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了一批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并被政府誉为“中国就业蓄水池”。

  如今,这些厂办大集体企业冗员多、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管理不善、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突出,大量企业停产,职工长期失业。

  东北三省是厂办大集体最集中的地区。据本报记者了解,在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初期,辽宁省共有厂办大集体1433户,在这些厂办集体企业中,经营性亏损企业1054户,占总数的73.6%;停产、半停产企业824户,占总数的57.5%;累计亏损额为33.1亿元;共有厂办大集体职工53.6万人,其中68%都已离岗,特困职工高达4.8万人。

  因此,国资委、财政部和人保部对厂办大集体获得的共识是:厂办大集体已成制约国企改革与稳定的重要因素。

  例如,厂办大集体已成为企业重组不可回避的问题。据本报记者了解,鞍山钢铁集团(下称鞍钢)与本溪钢铁集团(下称本钢)重组拖了6年,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难度太大。

  以本钢为例,本钢有大集体企业职工近5万人,已下岗职工有4万人,资产达25亿元,对银行负债就有24亿元。此外,这些大集体企业还欠缴各类保险费近4亿元、各种内债6亿多元、其他外债近7亿元。

  本钢一位离休高管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剥离问题,是本钢向国资委反映的最大问题。

  今年“两会”期间,武钢集团总经理邓崎琳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武钢共有10万职工,其中只有1万职工从事钢铁主业,可以证明武钢的历史包袱很重,其中,厂办大集体是主要包袱之一。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对本报记者坦承,由于资金缺位、改革难度大等原因,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进展缓慢。

  随着厂办大集体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国资委将对符合条件的厂办大集体重组改制,不能重组改制的企业将实施关闭或依法破产。

  邓崎琳也建议,对能够重组改制的厂办集体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方式重组改制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对不具备重组改制条件或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厂办集体企业,实施关闭或依法破产。

  或可进产权市场交易

  一位国资研究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在今后的厂办大集体改革中,政府出台的具体操作细节将集中在产权和职工安置两方面。

  持续五年的厂办大集体试点改革经验表明,产权关系难以界定和职工安置困难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很难跨越的障碍。

  国资委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改革之初要求“谁家的孩子谁抱”,但目前来看,这一方法很多时候是行不通的。

  原则上来说,国资委对可重组改制的大集体企业,支持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矛盾。吉林省四平市在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中就遇到不少类似问题。

  四平市社办集体企业四平市国营梨树农场金属制品厂(下称金属厂)职工向本报记者举报,金属厂被当地官员强行转制,并存在非法侵占集体财产的情况。

  虽然四平市方面则对本报记者称,金属厂是严格按照厂办大集体改革的要求进行转制。但金属厂的职工至今没有停止上访。

  另外,对于规模较小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国资委支持民营企业进入,采取出售、破产拍卖、管理层收购等形式进行彻底的产权改革。

  然而,鲜有民营资本愿意碰触厂办大集体企业。河北邯郸一位民营钢铁企业家对本报记者表示,好的钢铁资产政府不会轻易出售,差的资产即使民营资本想进入,实际重组起来困难重重,容易引发劳资纠纷。

  对此,国资委将推动厂办大集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产权。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长蔡敏勇对本报记者表示,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减少改革的纠纷,增加透明度。

  改革后,人往何处去?这也几乎是所有厂办大集体改革遇到的难题。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国企改革中,破产企业的剩余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变现的收入,要优先安置职工,这是一条很硬的政策。

  前述国务院意见也明确表示,在职工安置方面,妥善处理好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上述国资研究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政府将加大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的资金补贴。

  资金缺口巨大

  据国资委统计,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成本过千亿,仅职工安置一项就需1000亿元。

  改制资金缺乏也是厂办大集体改革一度停滞的原因。以厂办大集体较多的吉林省为例,吉林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共需改革资金100亿元以上,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金约占改革所需资金的10%-15%,加上企业及各地自筹的资金,改革尚有55亿元的资金缺口。

  改制资金缺口问题在辽宁省和黑龙江省更加严重,辽宁省地方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需284.1亿元资金,而中央财政最多可补助29.2亿元,资金缺口很大;黑龙江的改制资金缺口也有200亿元之多。

  谁来承担千亿改革成本?

  《指导意见》指出,在改革成本分担方面,由厂办大集体、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分担。

  具体执行方式是,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

  上述国资人士表示,原来中央财政对地方国有企业的补助为30%,中央下放到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和军工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企业补助不超过50%,今后,这些比例都会视具体情况逐步提高。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被厂办大集体改革绊住的鞍本重组,将在今年上半年有实质进展,而中央财政将承担一半以上的改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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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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