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青海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和推动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6月22日,青海省经委在西宁举行“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协议签订暨全省首批小额贷款公司揭牌仪式”。西宁城西富帮小额贷款公司、西宁城北汇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城中丰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鑫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揭牌运营,这标志着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签约仪式上,省经委与青海银行和工商银行青海分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运作、资金融通、账户监管等相关事宜现场签订相关协议。双方约定,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将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动态监测系统,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确保合规经营;及时发现非法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行为;加强资金流向的动态监测,强化对贷款利率的监督检查等方面,共同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协议的签订将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省经委领导表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大做强小额贷款公司,发挥好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也要按照《公司法》和《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财务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今后,省经委将在小额贷款公司首批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扩大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工作,为促进我省农村牧区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引导资金流向农村牧区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促进农牧业、农牧民和农村牧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据悉,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是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青海银监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09]37号)精神,在西宁市城西区、城中区、城东区和城北区分别开展的全省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首批四家试点公司,注册资本总计6100万元。
省政府副秘书长钟通蛟、吴庆生,省经委副主任黄文俊、张春楠,省银监局副局长高家宁,以及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工商银行青海分行、青海银行、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