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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医保重复参保率普超10% 城乡统筹迫在眉睫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15日 双击滚屏
        刘涌

  “现在,各地方的重复参保率一般在10%以上,有的省份在30%以上,有些城市更是超过了40%,”在日前举行的社会保障30人论坛年会上,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医保研究会会长王东进如是说。

  王东进指出,重复参保直接导致了重复补贴,以致造成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对此问题的解决,需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

  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在会上透露,目前全国已有五个省级地区、41个地市开展了探索,比例上占到了全国28%的地级行政区;探索的层次主要包括信息系统、经办服务、行政管理、制度安排等方面的整合。

  但城乡统筹仍面临一定的难度。中国医保研究会副会长韩凤指出,城乡筹资比例差距大、地县补贴不到位等问题仍是统筹面临的障碍。

  240亿资金补贴重复参保

  2011年末,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达到了95%。医保覆盖范围的快速上升帮助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但由于人口老龄化、医疗需求的快速释放以及医药费用上涨,医保基金压力增大。

  根据人社部统计公报的数据,2010年末城镇医保基金累计结存达到3300亿元。但在2006年到2010年五年间,从2009年起,城镇医保基金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收入,2009年和2010年分别超出13.4和9.2个百分点。但与此同时,历史原因造成城乡分割的医保体系,使医保基金在管理制度上的弊端日益显现。

  “中国的基本医保目前是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的‘三分’格局。”王东进指出,在这种格局下,医保管理体制当中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各地重复建设机构和网络的弊端日益突出。

  王东进透露,全国政协曾在全国范围进行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基本医保的重复参保率一般在10%以上,个别省份在30%以上,而有些城市则超过了40%。

  以山东省为例。调查中发现,山东省农村户籍人口为5900万,而新农合的参保人数则达到了6600万人。

  由医保的重复参保直接导致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财政的重复补贴。

  韩凤初步进行了一个计算,按今年财政每人补贴240元计算,重复参保率为10%的话,将至少有1亿居民重复参保,重复参保的财政补贴资金保守估计就超过240亿元。

  此外,重复的机构和网络建设也导致重复投入。王东进在厦门调研时发现,当地计划比照城市医保系统建设新农合信息系统,需要投入大约8000万元的资金。

  “如果全国都要建这样的系统,即使打个折按2000万计算,这又是几百亿的投入。”王东进如是说。

  28%地级行政区探索城乡医保统筹

  姚宏透露,2011年全国两会的提案议案中,有三分之一与医保统筹有关。

  实际上,自从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来,我国已有多个地区开展了医保统筹的探索,包括津、渝、青、宁等五个省级地区的41个地市,占全国28%的地级行政区。探索层次涉及信息系统、经办服务、行政管理、制度安排等四个方面。

  “天津、宁夏等地区的形式是统一经办、行政管理,进行制度整合,将缴费标准设置为三档,让参保居民自由选择,”韩凤认为,“一制多档缴费符合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并能随着承受能力的变化而改变。”

  姚宏提到,我国医保制度统筹安排大致可以分成四步走:行政管理和经办、信息系统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和职工制度的衔接和转换,第四步则是建立起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当前主要侧重第一、二步,而职工的整合还比较困难。”但姚宏同时指出,个别发达地区可以探索第三、四步。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全民的基本医保。王东进认为,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当中,政府的出资都占据主导地位,而且保险理念、管理方法基本一致,已经为进一步的统筹创造了制度基础。

  不过,城乡筹资额之间的巨大差距,也是统筹当中须要解决的难点。

  “农村医疗条件差,农民保障水平低。”韩凤说,“目前,医保筹资额的比为,农民、城镇居民、企业职工、公务员之间是1比2比10比20。”

  韩凤还指出,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的参保补贴到位,但地、县补贴不到位,只为账面收入、名义收入。“财政专户为政府赖账提供了方便条件,有的地区多年拖着不缴。”韩凤说,“同时,基金使用不透明,百姓感受不到政府补贴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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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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