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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否认一线城市房产税看齐上海言论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30日 双击滚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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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税靴子落地前后,在同一静安区房产交易中心,人流大相径庭。左图为1月25日下午4时30分该房产交易中心关门时段,依然有不少人在赶末班车;右图为1月28日下午,空空荡荡。张锁庆 图 转自东方早报

  陈淮辟谣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无任何负责人说过“一线城市房产税或向上海看齐”。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称“造谣将被追责”

  早报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昨晨通过微博明确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无任何负责人说过“一线城市房产税或向上海看齐”的话。

  陈淮在微博中称,“不辟谣还真不成,树欲静而风不止。今多网以‘住建部官员称一线城市房产税或向上海看齐’为题转发山东商报记者文,称我中心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的。经查,我中心无任何负责人说过此话。”

  据悉,山东商报1月29日报道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28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海作为在房地产市场方面发展相对较为成熟、价格已经出现明显分化的城市,是一线发达城市代表,因此,如果一线城市实施房产税,应该是以“上海版”为基础。

  对此,陈淮在微博中还表示,“另再声明,我中心无一人是官员,请乐此不疲的记者不要再做这种无聊暗示。国八条第八条,造谣将被追责!”

  从1月28日起,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在上海和重庆两地正式试点。上海市人民政府1月27日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从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

  另据新华社1月27日报道,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

  1月27日,就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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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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