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政务中心 >> 经济动态 >> 正文
 
发改委:中部崛起规划实施细则年内敲定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发改委25日公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要求中部六省在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意见,在12月底前报发改委备案。

  发改委同日公布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中部地区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一体化的任务目标和实施纲领,支持城市群在重大改革领域先行先试。

  2010年初发改委公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为未来5到10年中部地区发展明确方向。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围绕规划中提出的“三基地一枢纽”明确了任务目标,并明确了相关金融配套政策。

  农业方面,要求落实农业保险稳步发展的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在坚持服务“三农”力度不减的前提下,支持县市级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政策。

  制造业方面,要求继续对中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贷款贴息。

  重点区域发展方面,要求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支持资源型城市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

  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要求落实支持中部地区培育股权投资机构和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及区域性再担保机构的政策。

  适时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制定和落实金融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的政策。

  城市群重大改革先行先试方面,明确围绕推动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允许城市群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按照经济发展要求,适当调整城市群内行政区划,完善城市设置,优化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功能和发展潜力。有关部门的专项改革符合城市群发展实际的,要优先放到城市群进行试点。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新浪财经 责任编辑:
上一篇: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下一篇:南非希望中国加大对其基础设施投资
点击排行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政策文件]小企业六项机制
最新更新
[财政厅]财政部 水利部加快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57号
[财政厅]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法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
[技术创新]美的变频空调销量蝉联第一 新冷年目标8
[技术创新]三峡电站再次实现满发 日发电量超4.3亿
[技术创新]立体快巴发明人:用超声波的预警来避免
[创业指南]七名80后办起“大锅饭”公司 同吃同住无
[创业指南]尹蔚民:我国社保卡发放人群将扩至农民
[创业指南]最佳雇主中西区榜单揭晓 西部成毕业生
[财经新闻]深圳首提全国经济中心城市 布局三轴两带
[财经新闻]中国受邀美高铁盛宴 中日法德争食千亿订
[财经新闻]电动车国家队十年投入超千亿 上汽比亚迪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