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政务中心 >> 经济动态 >> 正文
 
统一否认“砒霜门” 农夫山泉拟起诉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晓晓  卷入“砒霜门”事件的饮料生产商——统一和农夫山泉均否认其产品总砷含量超标,农夫山泉更是高调地称海口市工商局在执行抽样检测时“违规越权”,并准备就此展开法律追究。

“‘砒霜门’事件我们准备报案,就到海南省公安厅起诉”,12月1日,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在接受经济观察网独家采访时表示,农夫山泉一直没有从海口市工商局处获得有关抽样检测的书面资料、处罚决定或通知,“我们已经派了50人名工人到当地去保护样品,防止当地工商局销毁证据。”

与农夫山泉不同的是,统一企业称,11月23日,接到海口市工商局食品处的询问通知书后,公司立即将同一批次的库存样品、海南市场样品送至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和SGS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与此同时,海口市工商局则对新华社表示,已将总砷含量超标的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种抽检产品备份送往北京权威检测机构复检。12月1日晚间,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抽检产品全部合格

复检结果出来后,海口市工商局连夜向相关企业进行通报,同时向所属工商分局及工商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下架行为。

农夫山泉备案上诉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以“第八号消费警示”的形式,向多家媒体披露,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生产的6月27日批次30%混合果蔬汁,以及8月16日批次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总砷含量超标,不能食用。

农夫山泉对此并不认同,董事长钟睒睒向经济观察网表示,海口市工商局在检测时,未经过该公司或相关经销商确认所抽样的产品,事后,海口市工商局也没有按程序让农夫山泉提交相应的解释说明和材料,就向社会公布“不合格结果”,等到公司前去要求同批次产品做复检时,却被对方拒绝。

公司向经济观察网呈现一份检验报告,公司于11月28日,将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6月27日批号的产品,送交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的检验报告显示,样品状况正常。

经济观察网从公司处了解到,截止11月28日上午8时,国内已有12家经销商向农夫山泉公司申请退货,货值累计约600万元左右,目前,这一数据仍在继续增加中。
“普通的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通常为年销售额的20%—30%,这起恶性事件给我们造成了10亿人民币的经济损失”。钟睒睒表示。

农夫山泉称,“在获知的第一时间曾派代表前去交涉,要求双方共同尽快抽检、复检,却被告知重新抽样本批次产品是不可以的,不可能推翻海南最高权威检测机构的结论。”

“他们只说可抽检其他批次产品,如果合格,会发布合格信息,” 钟睒睒称,公司对这样的处理意见不能同意。

经济观察网记者在《食品安全法》中了解:1、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取样,而不是由工商局自行抽样,所有抽样应当由被抽样人确认,抽样记录则应该按档案要求管理,公众有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的权利。2、工商行政机关在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必须通知被检验人,当被检验人有异议时,应当申请复检,复检机构由申请人。

“我们的权益没有得到保证,为此,我们将上诉海南省公安厅,我们相信当地会依法办案。” 钟睒睒说。12月2日早晨8点左右,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在得知复检结果后,向经济观察网表示,“这个结果已经与我们无关,我们要继续走完整个法律程序。”

统一赴北京送检

12月1日,台湾品牌统一企业也作出回应称,被海口市工商局警示的旗下饮料“蜜桃多”总砷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超标情况。

与农夫山泉不同的是,统一企业称,11月23日,接到海口市工商局食品处的询问通知书后,公司立即将同一批次的库存样品、海南市场样品送至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和SGS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总砷含量小于每砷0.05毫克,符合国家标准每升小于等于0.2毫克的要求。

统一企业表示,12月1日下午4点半接到的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的检测报告也显示,“含砷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此次是协同海口市工商局一起飞赴北京送检的。”统一企业新闻发言人杨寿正表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作为权威检疫机构,其提供的检测报告证实了统一蜜桃多含砷量完全是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对海口市工商局的检测结果,表示遗憾。

据介绍,该批次产品,公司共生产4000多箱,发往海南的有600多箱,其余主要在广州地区销售,目前,海南地区产品已经封存,不会再上架,其他地区仍将继续销售。

砷标准

海口市工商局所指的砷超标,砷是否等同于砒霜?

在经济观察网看到的《国家果蔬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其他时间对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里的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显示,与锌、铁、铅、铜一样,总砷被要求每升小于等于0.2毫克,而农夫山泉的总砷抽样标准在0.05毫克。而国家《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里,也有对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

农夫山泉介绍,总砷是指无机和有机化合物中砷的总量。在水、土壤中都含有一定重金属,也包括一定的砷,只要含量在合理范围内,都是准许的。而常说的砒霜,是指三氧化二砷,也就是说,砷不等同于三氧化二砷。

钟睒睒告诉经济观察网,公司果汁产品里,没有任何添加剂,而水果本身中就含有砷,在制成果汁后,也会有砷。“这个不是行业潜规则,是产品本身自带的,所有市面上的果汁产品都是含有砷的,只是被要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海口市工商局将砷和砒霜两者联系起来,其背后用心让人怀疑。” 钟睒睒说。

据新华社12月1日报道,海口市工商局表示,已将总砷含量超标的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种抽检产品备份送往北京权威检测机构复检。

据报道,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对南海网表示,从10月中旬开始,海口工商局对海口部分批发市场、商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的各类饮料食品进行抽检,抽查分批进行,同时抽查的还有其他品牌产品,并非针对某种特定品牌抽查。

他表示抽样是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结果也是按照相关规定做的,消费警示也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来做的。

关于农夫山泉声称该批次产品经广州市检测中心检验结果是合格的产品,王建禄表示,海口工商抽检的农夫山泉饮料是6月27日和8月16日生产的产品批次,而农夫山泉在广州抽检的是6月28日生产的产品批次,不是同一时间、同一批次产品,不能张冠李戴,所以这种质疑并不成立。

但根据企业要求,海口市工商局于11月27日晚,将总砷含量超标的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种抽检产品备份送往北京权威检测机构复检。

较后,于12月2日早晨,海口市政府网刊登了海口市工商局公布的复检结果,称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抽检产品全部合格。

公告称,12月1日17时,海口市工商局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拿到复检结果。结果显示: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30%混合果蔬(生产日期为2009年6月27日,规格为500毫升/瓶)、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16日,规格为445毫升/瓶)、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多汁(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22日,规格为250毫升/瓶)等3种饮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海口市工商局认为,这一复检结果是最终检验结论,敬请广大消费者放心使用。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
上一篇:国资持股种子企业破题 无锡探路新模式
下一篇:味精行业洗牌在即 莲花味精4涨停疑遭爆炒
点击排行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重要通知]省经委关于开展2009年青海省银河培训的
[政策文件]小企业六项机制
最新更新
[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人权利与义务
[国税局]财政部农村金融新政 5万元以下贷款免税
[技术创新]“报纸用高速卷筒纸胶印机攻关与开发”
[技术创新]“十一五”863计划“核酸和多肽药物的规
[技术创新]我国植物生物反应器技术研究取得重要进
[技术创新]“新型高效换热管连铸连轧生产工艺及生
[经济动态]传防甲流干辣椒卖出天价 部分地区价格上
[经济动态]美揭晓中国最有价值品牌 海尔800亿身价
[经济动态]财政部明确土地使用税:保财政还是调楼市
[经济动态]应严格限定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经济动态]中美应保持自由贸易 频繁“双反”不持久
[经济动态]记者探访多地居民收入:干得多挣得少制
[经济动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 中央高层国内密集考
[经济动态]我国今年将增1.1亿吨钢铁资源量 行业供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