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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或担连带赔偿 信宜紫金被指虚假出资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0日 双击滚屏
       紫金矿业(4.01,0.08,2.04%)称:不存在股东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问题

  信宜紫金“9.21”溃坝案又掀高潮,据悉,该案被告、原告围绕高旗岭尾矿库溃坝、石花地水电站溃坝进行激烈辩论,如何定论更显扑朔迷离。

  信宜紫金方面透露 ,该公司被指涉嫌“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且存在母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信宜紫金等投资企业人员混同、财产边界不清等情况,法院或以法人人格否认的理由,要求紫金矿业承担“9.21”事件的连带赔偿责任。

  今日(1月9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信宜市人民法院欲进一步了解该案件,一位法官称“个案问题,没法解答”,随后给了记者另一个电话号码,不过,记者多次拨打无人接听。

  继先前信宜紫金发出声明希望明确各方责任后,昨日紫金矿业在其官方网站显要位置发出最新声明,否认有被指的问题。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之争

  1月4日起,信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21”事件系列案件。至今,庭审已持续数日。

  信宜紫金方面今日透露,庭审期间,法院应原告申请,调取了一份由信宜市公安局委托鉴定的《司法会计鉴定书》。

  该鉴定书认定,本公司在对信宜紫金的投资中,涉嫌“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且存在母公司与信宜紫金等投资企业人员混同、财产边界不清等情况。

  今日中午记者向信宜市公安局了解上述《司法会计鉴定书》事项,截止记者发稿时,未获结果。

  1月8日,紫金矿业在其网站上发布《声明》认为,紫金矿业是信宜紫金的全资股东。自信宜紫金成立以来,紫金矿业在信宜紫金项目建设上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信宜紫金所属的两个项目经过5年多的建设,已经基本建成,所形成的资产都是客观真实的,从主观上和客观上均不存在股东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问题。

  据悉,信宜紫金于2007年1月17日依法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系由信宜宝源矿业和东坑金矿合并成立。2007年7月17日信宜市工商局颁发了信宜紫金的营业执照。

  来自紫金矿业的消息透露,针对涉嫌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问题,紫金矿业委托北京法学界部分法学专家、学者进行了专案论证。

  该辩论的结论是:“紫金集团既无虚假出资行为,也无抽逃出资行为,其行为不构成刑法上的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和“紫金集团不应对信宜紫金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今日(1月9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信宜市人民法院欲进一步了解该案件,一位法官称“个案问题,没法解答”,随后给了记者另一个电话号码,不过,记者多次拨打无人接听。

  紫金矿业再发声明

  1月8日,紫金矿业还在其网站上发布声明进行否认,在该《声明》中,在紫金矿业认为,紫金矿业是信宜紫金的全资股东。自信宜紫金成立以来,紫金矿业在信宜紫金项目建设上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信宜紫金所属的两个项目经过5年多的建设,已经基本建成,所形成的资产都是客观真实的,从主观上和客观上均不存在股东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问题。

  “呼吁有关各方从有利于建设法治社会的长远利益出发,尊重和维护《公司法》立法的本意,尊重客观事实,务实、公正、有效地解决该系列案件所涉及的赔偿资金和灾后重建等相关问题,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声明还称,由于信宜紫金银岩锡矿项目在建成试投产期间就发生了“9.21”事件,信宜紫金目前缺乏现金,在此情况下要求信宜紫金赔偿受灾群众的损失困难很大。但若据此就要求紫金矿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法无据,紫金矿业绝对不能接受。

  “据了解,广东省有关部门曾经对银岩锡矿是否恢复重建问题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在能确保安全前提下70%群众支持矿山恢复重建。”声明中称,公司一贯支持信宜紫金通过银岩锡矿灾后高标准整改,依法依重新申办有关行政许可,获得批准后恢复运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更期望当地政府能在解决灾民理赔问题的同时,考虑信宜紫金有效存续问题,支持银岩锡矿灾后重建。我司将全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股本、协助筹措资金等方式,以解决理赔和重建资金。我司承诺,信宜紫金在恢复生产后,将按实现利润的一定比例,返还用于支持受灾群众和当地社区的发展。

  据悉,在紫金矿业此次声明发出之前,信宜紫金也曾发出声明,要求对石花地水电站责任进行明确,以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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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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