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政府在西宁召开全省污染减排暨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会议。会议在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了我省上半年污染减排形势,全面安排了下一步污染减排工作。副省长马顺清就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程,确保完成今年乃至“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马顺清指出,污染减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抉择。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深、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困难条件下,全省上下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推进污染减排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部署并将污染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所辖区县和排污单位,使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07、2008年均实现了年度减排目标。针对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马顺清强调,各级政府必须从推动“绿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决心抓好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的落实。
马顺清强调,为确保全面实现今年乃至“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好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严格实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做到考核有指标、追究有依据,考核结果不但要向社会公布,也要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职责分工和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狠抓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要认真做好环境准入和监管服务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新增投资项目尽早发挥减排效益。
会上,环保部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通报了全国污染减排情况和国家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对我省下一步减排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厅长赵浩明通报了我省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结果,并分别与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和海东行署及有关企业签订了重点减排项目实施责任书。西宁市、海东行署和海西州作会议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