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政务中心 >> 经济动态 >> 正文
 
欧盟实施能源新政 行业巨头将遭强制拆分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4日 双击滚屏
       欧盟成员国3日开始实施欧盟能源“新政”,其中最具杀伤力的一项举措就是要对能源巨头们进行拆分。这将引发欧盟能源行业重新洗牌,标志着欧盟单一能源市场建设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经过长达近两年的谈判,欧盟成员国2009年7月正式通过了一揽子能源市场改革法案,被称为欧盟历史上的第三份能源“新政”,其主要内容是对欧盟天然气和电力市场进行改革,打破国别障碍,促进市场竞争,推动欧盟单一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供应安全。

  这份由多部立法构成的能源“新政”最引人注目、也最具争议的就是对能源巨头们进行拆分,实现厂网分离,避免大型能源生产企业同时控制输送网络,排挤竞争对手。

  但在怎么拆的问题上,欧盟内部一度分歧严重。按照欧盟委员会一开始的建议,应采取最激进的所有权拆分,即要求能源巨头们出售输送网络,做到能源生产和输送业务彻底分离。

  欧盟委员会的建议遭到了德国和法国等成员国的坚决反对,因为这些国家担心,所有权拆分会损害本国大型能源企业的利益。

  作为妥协,欧盟成员国最终同意做到“有效拆分”,最后通过的立法为此提供了三种选择:一是所有权拆分;二是经营权拆分,即仍可保有输送网络的所有权,但需设立一个独立的公司全权负责输送网络的运营;三是管理权拆分,即仍可以拥有并经营输送网络,但管理权必须交给下属子公司。

  相关立法已于2009年生效。根据其规定,欧盟成员国应于2011年3月3日前在国内法上予以实施,有关拆分天然气和电力巨头的规定最晚应于2012年3月3日开始适用。 (据新华社电)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新浪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废铜回收一小时一个价 白电企业受累成本压力大
下一篇:输欧皮鞋挣脱反倾销 商务部提醒警惕新摩擦
点击排行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最新更新
[经济动态]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部分药品价格
[发改委]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十二五”规划纲要
[时政要闻]政协委员坦诚:社会五大问 教育说不出话
[时政要闻]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民生与社会管理独
[时政要闻]发改委专家称十二五居民工资增长将高于
[时政要闻]陈天桥委员:内地创设国际板 吸引红筹股
[时政要闻]登记管理“裸官”的承诺要转为制度力量
[时政要闻]政府工作报告关注低收入群众--代表委员
[时政要闻]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
[时政要闻]代表委员热议改革公务员招录重基层 配套
[时政要闻]曲阜解释马上就办:不为群众马上办 我们
[时政要闻]北京暂不试点征收房产税
[财经新闻]尚福林:新三板扩容制度安排基本到位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