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本报刊登了《省城银行房贷还没有“松绑”》一文。为了让更多群众受益,省委书记强卫就此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各大银行新政策的实施情况。
1月16日,记者了解到,省城四大银行正根据各自总行的要求,相继出台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实施细节。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目前已制定了实施细则,对于新政策推出后受理的房贷业务,银行已经根据借款人购房的具体情况将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新发放贷款银行将根据借款人是否首次购房、是否为自住房、是否为普通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因素,在央行和银监会规定的浮动范围内执行。
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根据其总行《关于下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操作实施细则》。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房贷新政策也是倾向于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能力强的首次贷款购买自住房的客户。据悉,新政策实施后,农行黄河路支行金融超市对符合条件的16个客户办理了0.7倍的优惠利率,对6个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办理了20%的首付款和0.7倍优惠利率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在新政策的执行中,实行贷前双人调查制度,要求各支行认真核实借款人是否首次申请贷款购置自住房。调查核实、确定借款人首次申请贷款购置自住房,且借款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其首付比例按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7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