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记者 欧阳晓红 尽管运营了6年的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瑞泰人寿)仍处于亏损期,但大股东仍溢价将其出售给一家央企。
3月9日,保监会发文同意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北京国资)将其持有瑞泰人寿50%的股权转让给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下称国电资本);完成转让后,瑞泰人寿股东为瑞典斯堪的亚公共保险有限公司(下称瑞典斯堪)和国电资本,各持50%股权。
此前,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一则股权交易显示,北京国资拟出售其所持瑞泰人寿50%股权,挂牌期自2009年12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挂牌价格3.3亿元。
至少溢价7000万?
综合保监会的发文与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国电资本以不低于3.3亿元的价格接盘上述股权,北京国资由此获益7000万元,因其50%股权的成本价为2.6亿元。
今年2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简称国电集团)旗下的国电资本与瑞泰人寿及英国耆卫金融集团(OldMutual)曾签署协议,国电集团将通过国电资本认购原北京国资持有的合资保险公司瑞泰人寿50%的股权。
成立于2004年1月的瑞泰人寿,最初注册资本2.4亿元,合资双方为北京国资和瑞典斯堪,各持股权50%,各出资1.2亿元;2007年二次增资的瑞泰人寿资本金从2.4亿元增至3.2亿元;后分别增资5000万,至4.2亿。2009年3月四度增资的瑞泰人寿资本金已达5.2亿元,其时,北京国资与瑞典斯堪各出资2.6亿元。如果国电资本以3.3亿入主瑞泰人寿,则北京国资的退出可获益7000万。
其间,2006年2月耆卫集团和瑞典斯堪合并成为欧洲第八大人寿保险公司,耆卫集团成为瑞泰人寿新的外方股东。
瑞典斯堪的经营特点是销售以养老保险计划和长期储蓄计划为目标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这样的经营特色也被“移植”到中国,包括独特的营销模式——不采用传统的直接招募保险代理人进行销售,而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经纪代理公司等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瑞泰人寿由此成为中国唯一一家经营投连险的专业公司。
因此,在经营运作方面,可能是以外方股东为主。一个佐证显示,无论是瑞泰人寿的对外宣传,还是人员招聘的文案均以英文为主,中文附后。
但是,囿于近年资本市场疲软以及新公司投入期的影响,主打投连险产品的瑞泰人寿之经营状况并不尽如人意:
据透露,瑞泰人寿2008年度审计报告显示,营业利润-6451.6万元,净利润-6424.46万元;截至2009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营业利润-5036.53万,净利润-4995.86万;总资产29.62亿,总负债27.3亿元。
不过,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瑞泰人寿给出的评估价值是3.04亿 (基准评估日为2009年9月30日)。该数据与3.3亿的挂牌价颇为接近。
此外,据了解,上述股权交易的条件还要求,受让方在受让成功后,3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也不得将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者在该股权之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
一位已步入盈利期的寿险公司负责人曾坦言,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需要不断补充资本金,否则会面临偿付能力危机,不符合监管要求。更何况瑞泰人寿还未实现利润,更需要补充资本金。
事实上,股东之所以不断给瑞泰人寿增资,除看好瑞泰人寿的发展前景外,重要原因在于确保瑞泰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从瑞泰人寿的小步增资过程中,亦不难看出,股东对于瑞泰人寿或许是谨慎“增持”。
这也意味着,接盘后,国电资本进驻瑞泰人寿做的第一件事可能还是增资。
理论上,寿险公司在中国的盈利期为六七年时间,但经营达6年的瑞泰人寿距此盈利预期尚有时日。这点可能也是北京国资退出的原因所在,此前坊间传言,瑞泰人寿中外股东有所不和。中方股东认为合资公司业务发展缓慢,并没有如期给股东带来经营利润;外方股东则认为北京国资在资源提供方面相比较其他合资寿险公司不能令人满意。其结果是,5年内,瑞泰人寿的掌门人更换了四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