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政务中心 >> 经济动态 >> 正文
 
银行须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 高风险不低于50%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史丽资料图

  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

  ⊙记者 苗燕 ○编辑 刘玉凤

  银监会23日发文加强银行国别风险监管,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并设立国别风险限额。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要求“高国别风险不低于50%”。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资产比重较小,但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化进程推进,国内银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遭受损失的风险也在加大。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水平,银监会下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最迟应当于2011年6月1日前达到该指引要求。

  根据《指引》,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对单一国家或地区超过银行净资本25%的风险暴露,将被视为重大国别风险暴露。

  按照《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考虑风险转移和风险缓释因素后,分类对具有国别风险的资产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其中,低国别风险不低于0.5%;较低国别风险不低于1%;中等国别风险不低于15%;较高国别风险不低于25%;高国别风险不低于50%。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资产的国别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跟踪监测,并根据国别风险的变化动态调整国别风险准备金。所有存在国别风险暴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需对具有国别风险的资产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

  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相适应的监测机制。在综合考虑跨境业务发展战略、国别风险评级和自身风险偏好等因素的基础上,按国别合理设定覆盖表内外项目的国别风险限额。有重大国别风险暴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考虑在总限额下按业务类型、交易对手类型、国别风险类型和期限等设定分类限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国际授信与国内授信适用同等原则,包括尽职核查资金实际用途,防止贷款挪用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国别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国别风险提供了有益参考,同时明确了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和比例,有利于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计提充分的国别风险准备金,并确保计提标准的一致性,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抵补能力。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青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中国审计报告首次披露近2.8万亿元地方债务
下一篇:央行:鼓励有资质非金融机构参与支付市场
点击排行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最新更新
[政策法规]关于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
[政策法规]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公布2009年各地区节能目标责
[经济动态]中金公司获批A股自营牌照
[经济动态]国美考虑复制新浪模式实现MBO 加速去黄
[经济动态]调查显示六成购房者预期房价下跌
[经济动态]透视中央部委花钱术敛钱术:少计收入预留
[经济动态]社科院人才报告称百万蚁族月均收入接近
[经济动态]央行五周净投放逾7000亿资金面仍未缓解
[经济动态]地方政府清查融资平台贷款被曝拉国企担
[经济动态]李荣融:125家央企找不出一个全球叫得响
[经济动态]收入分配改革重在让利 提高个税起征点呼
[经济动态]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或今日公布 优惠政策有
[经济动态]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789元 再创新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