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党组
中共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关于加强玉树抗震救灾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两委有关处(室、局)、省经协办,各有关企业、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及时全面地掌握各有关企业、单位参与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最新动态、最新进展,大力宣传各企业、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支援玉树抗震救灾的感人事迹和典型事例,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现就加强抗震救灾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各单位党组织要将支援抗震救灾的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当前信息和宣传工作的一项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已向灾区派出所救援队伍或工作人员企业,单位,要确定有一定文字功底的新闻采访报道人员,深入抗震救灾第一线跟踪、采访、挖掘、提炼、整理、采编和报送反映单位、本系统在抗震救灾中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先锋作用信息。未排派出救援队伍或工作人员的企业、单位也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和报送文件。
二、相关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要突出时效性、政治性和代表性,文字要简洁明了,事迹材料务必真实感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注意细节、文笔流畅,数据要具体详实。图片报道要具有典型性和震撼力。
三、报送信息和新闻宣传的重点内容包括:
1、个企业、各单位广大共产党员深入抗灾第一线,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不畏艰险,在紧要关头沉着冷静,妥善应对,以自己的模范行动,鼓舞和激励灾区广大职工群众增强信心,振奋精神,顽强拼搏,战胜困难,坚决打胜抗震救灾这场硬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2、各级党组织全力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抗震救灾,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骨干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事例。
3、各企业、各单位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有爱精神,派出救援队伍和工作队参与灾区抗震救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
4、各企业、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典型事迹。
四、对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党员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企业、各单位的组织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关,对主要事迹要合适清楚,确保实事求是、准确无误。信息报送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密度服从效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企业、各单位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每周至少报送1-3条相关信息至省委组织部组织处。
联系人:李旭安 联系电话:0971-8482622
传真:0971-8482622
电子邮箱:zzc2624@126.com
(二)根据要求,各企业、各单位同时还要将信息报送至省经委、省国资委有关处室。单位。
1、驻青中央企业报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联系人:孙桂香 联系电话:0971-6123522
传真:0971-6122845
电子邮箱:sun-guixiang@163.com
2、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报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
联系人:贺连城 联系电话:13327650196
传真:0971-6146425
电子邮箱:qhweichen@163.com
3、通信(讯)行业报省经委信息化处。
联系人:蒋青波 联系电话:0971-6138762
传真:0971-6138762
电子邮箱:qhjqb@163.com
4、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报省经委中小企业指导局。
联系人:宋积晟 联系电话:0971-6150716
传真:0971-6150716
电子邮箱:sjscy25@163.com
5、驻青商会报省经协办(招商局)
联系人:陈继民 联系电话:0971-6304357
传真:0971-6304357
电子邮箱:qhzschjm@163.com
省经委组织部和省经委、省国资委将重点选择有代表性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向中央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等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和升级主流媒体予以推荐和发布,并将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请各企业、各单位4月22日前负责抗震救灾信息报送工作的负责人和信息员名单、联系电话分别报本文第四条所列处室和单位。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