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经(贸)委,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资源调查的通知》精神,为创造良好政策和市场环境,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我局拟对全省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进行相关调查,并已在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网址:www.smeqh.com)发布了有关信息,现就服务机构调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已认定的服务机构、已纳入省内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成员单位、具有“中小企业”字头的各类服务机构,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各类行业协会及协会所属服务机构。
二、推荐服务机构、协会的条件
(一)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营状况良好。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无违规经营记录。
(三)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并具有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包括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服务人员、场所和服务设施等。
(四)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服务收费合理,服务质量、服务信誉优良。
三、调查与推荐要求
(一)由各州、地、市组织调查范围内的机构填写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登记表(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请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协会于2009年4月16日前将汇总后的机构登记表纸质件1份寄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机构登记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inquan180@126.com。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铨
联系电话:0971-6164238
附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登记表
省经委中小企业发展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