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经(商、发)委,各园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的指导,更加及时、准确和全面掌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及重要活动情况,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加强我省中小企业信息反馈工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反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中小企业信息反馈工作是一项关乎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有利于总结推广各地中小企业管理工作成功经验,也为我省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不断加强中小企业指导监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信息报送内容。各地中小企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创业园)以及全省百户重点培育中小企业和180个重点中小企业项目建设动态情况;各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及园区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存在的重大问题等;各地中小企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创业园)工作好做法好经验等。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反馈工作的长效机制,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审查、编辑和报送工作,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3期。各地信息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于8月10日前报省经委中小企业局。
四、省经委中小企业局将根据各地信息反馈工作情况以及中小企业和项目监管工作的成效,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并将结果通报各地。同时,对工作成绩突出信息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根据各项工作成效综合考虑该地区下一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分配名额和额度。
五、报送及联系方式。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相关信息,经认真审查核实后,由信息员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经委中小企业局。
联 系 人:杨守文
联系电话:0971-6150716
电子邮箱:yswhye@126.com
附件下载 省经委中小企业发展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