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经济委员会文件
青经中〔2014〕8号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备案名单的通告
各州、市经(商、发、工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海东工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推动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经中〔2009〕20号)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青经中〔2011〕536号)要求,经审核,确定了第二批符合备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青海亨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1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详见附件)符合备案条件,同意核发备案证。各融资担保机构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加强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有效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担保服务。
二、各融资担保机构要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每年按时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半年和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营业务信息。
三、未经审核备案、不按时报送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不得享受国家和省级相关扶持政策。
附件: 青海省第二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备案名单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2014年1月7日